歡迎參加我校________________專業同等學力研修班的學習,報名者請在正式報名前認真閱讀本須知,并簽字確認。
一、報名/申碩條件
1. 報名條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者,均可以參加研修班學習。
2. 申碩條件:擁有學士學位并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且研修班課程學習合格,并通過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統一考試(注: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統計學、設計學四個專業只需通過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符合國家和我校學位授予相關文件要求者可以申請碩士學位。
3.報名材料: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最高學歷證明復印件。
二、課程學習
1、根據我校同等學力研修班的課程設置按時參加課程學習及考試,并須在兩年內修完全部課程并成績合格。考試不及格者,可以重新進修課程參加下一輪考試。
2、修完我校同等學力研修班課程設置規定的全部課程并成績合格者,可獲得我校頒發的“同等學力研修班結業證書”。
三、學位申請
1、符合申碩條件者,須辦理網上注冊,并提交下列資料辦理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手續:
(1)本人身份證(驗看原件,交復印件備查);
(2)學士學位證書(驗看原件,交復印件備查);
(3)最高學歷證明(驗看原件,交復印件備查);
(4)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證書查詢結果;
(5)資格審查表(密封傳遞);
(6)學校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從資格審查通過之日起,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統一考試。
3、課程設置規定的課程、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及學科綜合水平統一考試通過后,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學位論文的開題、撰寫、中期檢查和答辯。
4、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碩士學位的規定》要求,按照我校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的相關規定和流程,完成各項申請工作。經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可授予相應學科碩士學位。
四、費用事宜
1、學員應繳費用根據學習進程按下列方式分兩次繳付:
以湖南省發改委物價備案結果為準。
2、 我校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機構或個人代理本項目招生及收費事宜,各項應繳費用請按時直接向長沙理工大學財務部門繳費。
五、其他事宜
1、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經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或已獲國(境)外學士學位且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者,均屬“具有學士學位”。
2、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一般每年五月份舉行。
3、長沙理工大學的課程考試為百分制,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為合格,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考成績的合格標準以國家相關要求為準。
4、學員須對本人提交的各類證書、學術成果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獨立承擔。
5、在報名和學習過程中,我校將如實及時告知研修班招生、報考等政策。因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政策變動或其他涉及該項目的國家或地方政策變動的,按照最新的政策執行。課程設置以最終的教學實施方案為準。
6、發生以下情況時,本次申請無效,所提交的材料及交納的費用,一律不予退還;
(1)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學分修讀及課程考試者;
(2)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全國外語水平統考及學科綜合水平考試者;
(3)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公開發表學術論文等成果者;
(4)申請人在向我校提出申請的同時,用同一篇論文向其他學位授予單位提出學位申請者:
(5)在規定的期限內學位論文答辯未能通過者;
(6)學位論文答辯雖獲通過,但學位評定委員會分會或學位評定委員會未通過授予學位者。
7、未盡事宜參照長沙理工大學相關管理制度進行解釋。
本人已認真閱讀本《報名須知》并知悉和理解其內容,自愿報名參加長沙理工大學同等學力研修班的學習。
簽 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