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度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廳函〔2020〕19號)精神,湖南省教育廳決定組織開展2020年度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的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1. 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采取省級推薦、部級認定的方式。學校可擇優推薦1個湖南省高校“2011協同創新中心”申報。
2. 依托高校能夠認真履行協同創新中心建設主體責任,制定有可行的建設發展規劃,明確中心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注重加強自身創新條件與能力建設,對中心的組織管理、人才隊伍建設、資源條件配置、經費投入保障等方面配套改革政策明確、落實到位。
3. 協同創新中心應有準確的發展定位和清晰目標,研究方向緊扣國家重大需求,在重大科學前沿或優秀文化傳承創新或行業產業及區域發展方面已經承擔了重大協同創新任務、開展了實質性產學研協同創新;協同增效明顯、影響力大,政府、行業及社會認同度高;可持續發展能力強,具備實現未來協同創新目標的巨大潛力,協同創新空間廣闊。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推薦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或脫貧攻堅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協同創新中心。
二、工作要求
請于2020年6月8日前,將《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申報書》(見附件)一式五份及相關附件材料一套報送一辦718。申報書及附件材料須同時報送電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黃喬
電話:0731-85258251
郵箱:416986827@qq.com。
附件: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申報書
科學研究部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