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單位: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交通運輸行業全力投入疫情防控、應急運輸保障和復工復產等各項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同時也暴露出在應急運輸保障、衛生防疫、復工復產等方面技術儲備不足的問題。為加快補齊行業在相關領域的技術短板,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交通運輸部決定在自動化作業技術、衛星技術應用、衛生防疫技術三個方向開展研發中心申報認定工作。按照《交通運輸行業研發中心管理辦法》(交科技發〔2018〕11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研發中心牽頭申報單位須為企業法人。鼓勵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單位組成產學研聯合體共同申報。
(二)申報的研發中心應具備《管理辦法》第十條明確的基本條件。
(三)研發中心申報范圍包含3個認定方向(見附件)。對于認定方向一,可選擇該方向下研究內容1和2或者3、4單獨申報;對于認定方向二、三,申報時須全面涵蓋該方向下4項研究內容。
(四)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認定的國家工程實驗室(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及部認定的重點實驗室、研發中心資源不得作為本次研發中心資源重復申報。
(五)申報材料中使用的統計數據時間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申報組織
(一)申報單位為部屬單位所屬企業的,其主管部門為部屬單位;申報單位為中央管理的交通運輸企業的,其主管部門為申報單位所屬的企業集團;申報單位為其他類型的,其主管部門為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
(二)主管部門根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負責組織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開展申報工作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認。
(三)為優化資源、提高效率,主管部門原則上每個認定方向只可推薦1個申報單位。
三、有關要求
請各二級單位于2020年7月5日前,將申報材料(格式詳見交通運輸部政府網站)一式15份(另附申報材料電子版)交至一辦718,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黃喬
電話:85258251
附件:交通運輸自動化作業技術、衛星技術應用、衛生防疫技術研發中心認定目標及研究內容
科學研究部
2020年5月28日
上一條:【轉發】教育部科技司關于增補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專家庫專家的通知 下一條:轉發長沙市科學技術局關于申報和推薦長沙市2020年第二批重點研發、平臺和人才科技計劃項目的通知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