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14時,教育部科學技術司司長王延覺做客強國論壇,以“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為題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現將有關“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內容摘錄如下:
[網友新禪宗一派]:最近,教育部出臺了“2011計劃”(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為什么出臺這樣一個計劃?計劃的主要內容是什么?計劃希望能達到的效果是什么?[14:20]
[王延覺]:1998年5月4日,時任總書記的江澤民同志在北京大學百年校慶上提出來,“為了實現現代化,中國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一流大學”,由此,教育部、財政部共同實施了“985”工程,推進我國一流大學的建設。去年4月24日,胡錦濤總書記在清華大學百年校慶上發表了重要講話,明確提出要積極推動協同創新,通過體制機制創新和政策項目引導,鼓勵高校同科研機構、企業開展深度合作,建立協同創新的戰略聯盟,促進資源共享,聯合開展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在關鍵領域取得實質性成果。為了落實錦濤同志的指示,教育部、財政部決定啟動實施2011計劃,全稱是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并且在今年3月23日,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工作會上,聯合頒發了《關于實施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的意見》。
“2011計劃”的主要內容可以簡要地歸納為“1148”,即一個根本出發點、一項核心任務、四類協同創新模式的探索和推進八個方面的體制機制改革。[14:21]
[王延覺]:(1)以“國家急需、世界一流”為根本出發點。國家急需、世界一流,既是“2011計劃”的目標和方向,也是標準和條件,旨在引導高校圍繞國家急需的戰略性問題、科學技術尖端領域的前瞻性問題和涉及國計民生的重大公益性問題,聚集一流的創新團隊,形成一流的創新氛圍,創造一流的創新成果,培養一流的創新人才,在服務國家重大需求的同時,逐步形成“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辦學模式,加速建立能夠沖擊世界一流的新優勢和新實力。
(2)以人才、學科、科研三位一體的創新能力提升為核心任務,“2011計劃”提出人才、學科、科研三位一體創新能力提升的核心任務,目的是圍繞重大科學問題和國家重大需求,增強人才培養、學科建設、科研三者之間的協同與互動,增強創新要素的有效集成,增強高校創新能力發展的導向性,增加投入與產出的效益。其中人才是根本,學科是基礎,科研是支撐。
(3)以協同創新中心為載體,構建四類協同創新模式。大力推進學校和學校、學校和科研院所、學校和行業企業以及學校和區域發展、和國際合作的深度融合。探索建立面向科學前沿、行業產業、區域發展以及文化傳承創新的重大需求的四類協同創新模式,建成一批2011協同創新中心,逐步成為具有國際重大影響的學術高地、行業產業共性技術的研發基地、區域創新發展的引領陣地和文化傳承創新的主力陣營。
(4)以創新發展方式轉變為主線,推動高校深化機制體制改革,“2011計劃”提出“以機制體制改革引領協同創新,以協同創新引領高等學校創新能力的全面提升”的要求,力爭突破高校內部以及與外部的機制體制壁壘,改變“分散、封閉、低效”的現狀,釋放人才、資源等創新要素的活力,在總結近年來高校改革實踐與經驗的基礎上,通過系統的改革設計,建立綜合改革實驗區,著力推動八個方面的改革:
一是構建科學有效的組織管理體系。二是探索促進協同創新的人事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寓教于研的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四是形成以創新質量和貢獻為導向的評價機制。五是建立持續創新的科研組織模式。六是優化以學科交叉融合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方式。七是創新國際交流與合作模式。八是營造有利于協同創新的文化氛圍。[14:21]
[網友新禪宗一派]:請問“2011計劃”與“211工程”和“985工程”之間是什么關系?教育部設計這些計劃與工程的目標是啥呢?草民覺得這不就是個玩數字的游戲么?[14:28]
[王延覺]:“2011計劃”應該說是211工程和985工程的發展和延續,三者依據我國高等教育不同發展階段的不同要求,各有側重,相互依托。“211工程”、“985工程”重在學科、人才、平臺等高校創新要素的發展,重在高校內部的建設。“2011計劃”重在高校的機制體制改革創新,重在推動高校內部資源和外部創新力量的有機融合,建立協同創新模式,從而帶動和推進“211工程”和“985工程”成果的進一步發展。[14:30]
[網友孤松]:可能很多高校都非常關注“2011計劃”,能否請司長們介紹一下計劃如何組織實施?[14:42]
[王延覺]:為了做好“2011計劃”的組織實施,在制定計劃的同時,教育部、財政部就共同研究制定了“2011計劃”的實施方案,并且在最近就要正式發布。
實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進一步明確計劃實施的總體目標、重點任務、協同創新中心建設的類型、實施的范圍以及實施的年限等要求,確定了“統籌部署,分層實施;分類建設,擇優支持;廣泛匯集,多元投入”的實施原則,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地方先行先試,制定校級和省級以及其他形式的協同創新計劃。
二是在實施方案中,明確了培育組建、評審認定、績效評價的操作程序。首先要引入計劃實施的原則,由高校會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以及行業產業部門聯合開展前期培育,重點是確定協同創新方向,選擇協同創新的模式,組建協同創新體,營造協同創新的氛圍環境,逐漸形成協同創新的新平臺和新機制。在培育組建取得明顯成效的基礎上,教育部、財政部按照組織申報、專家評審和綜合咨詢的程序,每年組織評審認定,認定一批協同創新中心。在建設過程中,2011協同創新中心堅持動態、多元、融合、持續的創新機制,建立由協同創新體以及其他方面的代表組成的中心理事會或者管理委員會,負責中心的重大事項決策,加強對2011協同創新的目標管理和階段性評估,建立年度報告和周期性評估相結合的評價方式。
經評審認定的2011協同創新中心,國家將根據實際需求,在充分整合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在經費、政策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以保證其建設、運行以及機制體制改革的順利實施。
文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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