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馬院黨[2018] 02號
關于印發《馬克思主義學院領導班子成員
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的通知
各黨支部,各系、中心、科室:
《馬克思主義學院領導班子成員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已經院黨委會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印發實施。
請各黨支部和各系、中心、科室結合實際,抓好宣傳貫徹,以此進一步明確各自范圍內領導班子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取得新的成效。
中共長沙理工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委員會
2018年5月7日
馬克思主義學院領導班子成員
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職責
根據學校黨委《關于印發修訂后<長沙理工大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長理工大黨[2010]20號)、《關于印發<長沙理工大學領導班子成員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的通知》(長理工大黨〔2018〕6號)精神,結合學院的實際,進一步明確院領導班子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確保學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取得新的成效。
易顯飛(院黨委書記):
黨委書記是學院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對學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總責。對院黨委班子及其成員、院屬各黨支部書記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對分管的院黨政辦公室(黨務工作部分)、所聯系的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系及其黨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對分管的院黨政辦公室主任干事和黨務干事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對聯系的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系黨政班子其他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1、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學院事業發展和黨的建設總體布局,統一研究部署、統一組織實施、統一檢查考核,確保任務落實。
2、負責落實院黨委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積極推進全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時研究和部署重要工作任務,及時解決重大問題、協調重點環節、督辦重要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向學校黨委和紀委報告工作。
3、主持院黨委會議,專題研究或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少于4次;主持學院領導班子成員2018 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和任務分解、信訪舉報核查、督促院黨委領導班子成員按照分工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等重要責任事項;組織并參與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檢查考核,督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與任務;與院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基層黨支部書記進行廉政談話不少于1次。
4、積極推動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認真貫徹執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主要領導執行末位表態制度等;進一步建立健全情況通報、情況反映、重大決策征求意見等配套制度,推動黨務、院務公開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持續推進反對“四風”、“二學一做”專題教育各項規定的落實。
5、加強對院黨委班子成員、基層黨支部書記的教育監管,監督其廉潔從政。發現有不廉潔的問題,及時予以批評教育,促其糾正;需追究紀律責任的,及時按有關規定向上級組織報告,并配合上級組織搞好調查處理。
6、領導、協調和督辦學院反腐敗斗爭中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支持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院黨委紀檢委員和基層黨支部紀檢委員依紀依規履行職責,做到違紀必查、有腐必懲。
7、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以權謀私,不搞特殊化,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廉潔自律準則,自覺踐行“二學一做”要求,管好自己、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8、代表院黨委與校黨委、校行政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給全院中層以上干部上一堂廉政黨課。
陳萬球(院黨委委員、院長):
院長是學院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與黨委書記共同對學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總責。對副院長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對院屬各系(中心)主任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對分管的院黨政辦公室(行政部分)、所聯系的思想政治教育系及其黨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對分管的院黨政辦公室主任干事和行政干事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對聯系的思想政治教育系黨政班子其他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1、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學院事業發展和黨的建設總體布局,統一研究部署、統一組織實施、統一檢查考核,確保任務落實。
2、認真貫徹上級和院黨委、院行政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抓好院行政領導班子、各系(中心)主任的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其成員廉潔從政。發現行政班子成員中有不廉潔問題,及時批評教育,促其改正;需要追究紀律責任的,及時報告上級,并配合上級組織搞好調查處理。
3、加強對分管的院黨政辦公室和聯系的思想政治教育系黨政班子成員的教育監管,監督其廉潔從政,防止發生腐敗問題。發現有不廉潔問題時,及時予以批評教育,促其糾正;對于嚴重違紀違法的,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
4、積極推動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按照學校章程,認真貫徹執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主要領導執行末位表態制度等;進一步建立健全情況通報、情況反映、重大決策征求意見等配套制度,推動院務公開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以規范權力運行、防止利益沖突為重點,深化學院綜合改革。持續推進反對“四風”、“ 二學一做”專題教育各項規定的落實。
5、協助院黨委書記領導、協調和督辦學院反腐敗斗爭中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支持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院黨委紀檢委員和基層黨支部紀檢委員依紀依規履行職責,做到違紀必查、有腐必懲。
6、主持抓好依法治院、專業技術職務評審、人事與勞資、師資培養、財務與審計、國有資產與實驗設備的購置與管理、國際合作與交流等方面的規范管理工作。
7、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以權謀私,不搞特殊化,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廉潔自律準則,自覺踐行“二學一做”要求,管好自己、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8、代表院行政與學校黨委、行政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給全院中層以上干部上一堂廉政黨課。
張明海(院黨委委員、副院長):
對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負重要領導責任。對分管的學院科研工作、所聯系的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系及其黨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對分管的科研辦公室主任干事、聯系的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系主任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對聯系的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系黨政班子其他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主要領導責任。
1、協助院黨委書記落實院黨委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業務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檢查和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2、認真貫徹上級和院黨委、院行政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部門和聯系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3、積極參與院領導班子的黨風廉政建設。發現班子成員有不廉潔的問題,及時報告上級或院黨委書記、院長,并配合上級組織搞好調查處理。
4、嚴格教育、管理、監督分管部門、聯系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廉潔從政,防止發生腐敗問題。發現有不廉潔行為時,及時批評教育,促其糾正;對于嚴重違紀違法的,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
5、主持抓好學院科研、學科建設等方面的規范管理工作。協助院長抓好學科建設等方面的規范管理工作。
6、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各項規定,以身作則,勤政廉政,管好自己、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7、給所分管的部門及聯系單位上一堂廉政黨課。
李雨燕(院黨委委員、副院長):
對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負重要領導責任。對分管研究生辦公室、聯系的哲學系、研究生公共政治理論課教研中心及其黨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對分管的科研與研究生辦公室主任干事、聯系的哲學系主任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對聯系的哲學系黨政班子其他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1、協助院黨委書記落實院黨委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業務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檢查和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2、認真貫徹上級和院黨委、院行政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部門和聯系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3、積極參與院領導班子的黨風廉政建設。發現班子成員有不廉潔的問題,及時報告上級或院黨委書記、院長,并配合上級組織搞好調查處理。
4、嚴格教育、管理、監督分管部門、聯系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廉潔從政,防止發生腐敗問題。發現有不廉潔行為時,及時批評教育,促其糾正;對于嚴重違紀違法的,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
5、主持抓好研究生招生與培養、學位點與學位評定、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研究生學風建設、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研究生就業工作、研究生日常管理等方面的規范管理工作。協助院長抓好校友工作等方面的規范管理工作。
6、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各項規定,以身作則,勤政廉政,管好自己、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7、給所分管的部門及聯系單位上一堂廉政黨課。
梁建新(院黨委委員、副院長):
對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負重要領導責任。對分管的學院教學工作、所聯系的思想政治教育系及其黨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對分管的教學辦公室主任干事、聯系的思想政治教育系主任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對聯系的思想政治教育系黨政班子其他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主要領導責任。
1、協助院黨委書記落實院黨委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業務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檢查和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2、認真貫徹上級和院黨委、院行政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部門和聯系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3、積極參與院領導班子的黨風廉政建設。發現班子成員有不廉潔的問題,及時報告上級或院黨委書記、院長,并配合上級組織搞好調查處理。
4、嚴格教育、管理、監督分管部門、聯系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廉潔從政,防止發生腐敗問題。發現有不廉潔行為時,及時批評教育,促其糾正;對于嚴重違紀違法的,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
5、主持抓好學院教學、教研教改、課程建設等方面的規范管理工作。協助院長抓好教學建設等方面的規范管理工作。
6、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各項規定,以身作則,勤政廉政,管好自己、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7、給所分管的部門及聯系單位上一堂廉政黨課。
周 展(院黨委委員、 組織員):
黨委組織員分管學院黨建、黨務工作、學院分黨校。所聯系的哲學系及其黨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對聯系的哲學系黨政班子其他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1、協助院黨委書記落實院黨委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業務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檢查和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2、認真貫徹上級和院黨委、院行政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部門和聯系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3、積極參與院領導班子的黨風廉政建設。發現班子成員有不廉潔的問題,及時報告上級或院黨委書記、院長,并配合上級組織搞好調查處理。
4、嚴格教育、管理、監督分管部門、聯系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廉潔從政,防止發生腐敗問題。發現有不廉潔行為時,及時批評教育,促其糾正;對于嚴重違紀違法的,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
5、主持抓好學院黨建、黨務工作、學院分黨校等方面的規范管理工作。協助黨委書記抓好黨政辦公室建設等方面的規范管理工作。
6、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各項規定,以身作則,勤政廉政,管好自己、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7、給所分管的部門及聯系單位上一堂廉政黨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