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貫徹學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加強和促進研究生指導教師(以下簡稱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學校決定組織開展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據和原則
本次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工作的依據是新頒布的《關于印發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的通知》(長理工大研〔2016〕3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附件1),各培養單位須嚴格按照《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審核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開展審核工作。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在本次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工作中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從有利于學位授權學科的建設與發展出發,綜合考慮上年度本單位招生情況、學科特點及學位點的評估和發展、師資隊伍水平、導師科研成果與經費、師德表現以及研究生培養質量等,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制定不低于《管理辦法》中基本條件規定的“培養單位招生資格審核實施辦法”,注重水平,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公正合理地開展審核工作。
二、工作說明和要求
1.本次招生資格審核工作是審核2020年的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凡2020年可以招收研究生的學科專業均可申報,審核通過者可招收2020年研究生。
2.研究生培養單位對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負有主要責任,學校將依據相關文件規定對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制定的細則標準進行審核和抽查。各培養單位如有因審查、把關不嚴,出現虛假信息和明顯報送低于學校基本條件和要求的將予以通報,并影響培養單位的招生指標分配。
3.各培養單位根據《管理辦法》制定的招生資格審核實施辦法、申請人的申報材料以及審核結果等均需按照程序進行公示。
4.申請人和各培養單位需嚴格按照程序要求的時間節點及時開展申請、審核工作。申請表中所填的內容,申請人均需提供相應佐證材料,培養單位需認真審核,如因逾期上報、材料不完整或書寫錯誤等原因而影響審核結果,不能列入招生簡章的,由申請人和所在單位自行負責。
5.本次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核中,申請人年齡的要求為到2019年8月31日止,近兩年科研經費年限為從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學術成果年限為從2014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
6.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申請人獲得的科研項目和學術成果的層次、類別應當以學校科研部和社科部的認定為準,科研經費以計財處的認定為準。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申請人的科研項目、學術成果、科研經費以各培養單位的認定為準。
7.依據《長沙理工大學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 樹人職責實施細則(試行)》規定,本次將對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履行情況進行審核。往年擔任導師的校內申請者均需填寫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履行情況自查表,交由各相關學院審核。自查表中所列“七項職責”單項打分有3分以下者,學院需重點審核,有出現“十類失范行為”之一者,取消導師申報資格。
三、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1.8月22日前,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根據《管理辦法》制定本單位《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實施辦法》,辦法中應包含博碩士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的基本條件、學術標準、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需填報的表格等內容,各相關人員可開始填報申請資料。
2.8月22日起,各培養單位公布本單位《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辦法》,并著手組織開展申請、審核工作。
3.8月25日—9月5日,申請人向擬招生學科所屬單位提交申請材料及證明材料。材料包括《長沙理工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申請表》(附件2)或《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申請表》(附件3)或《長沙理工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生校外導師選聘表》(附件4),校內人員往年擔任導師者還需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履行情況自查表》(附件5)及相關證明材料(申請表格由學院根據學校表格模板制定,份數和提交時間由學院自定)。
4.9月6日—9月13日各培養單位認真審核,確定初審通過名單并公示3天,將名單及相關材料(1.博士生指導教師需提交:①通過者的申請表、②證明材料、③蓋章簽字的《長沙理工大學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定匯總表》(附件6)等全套資料;2.碩士生指導教師需提交:蓋章簽字的《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定匯總表》(附件7,新增導師需備注)、②初次審核通過者的申請表、證明材料等;3. 《長沙理工大學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履行情況自查表》。以上材料均只需提供一份即可。)報研究生院。
5.9月15日—20日,學校復核、審定并公布結果。
聯 系 人:李老師;聯系電話:0731-85258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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