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考試試卷批閱整理實施細則
學生課程考試成績是評定該課程教學質量的重要指標,為確保學生成績的公平、公正,加強考試試卷批閱過程的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細則:
一.閱卷工作要求
1.課程考核成績一般以百分制計(或五級記分制)。
2. 成績評定應以所提交試卷的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為依據,閱卷人必須嚴肅認真、客觀公正、準確無誤地評閱考卷,統計考分。閱卷統一用紅色筆標示。
3. 凡統一考試的課程,統一考試時間、統一命題、統一評分標準,并采用流水作業式判卷、統分;只有一個教師任教的課程由任課教師嚴格按照參考答案評分。
4. 試卷評分方式應統一,每小題給出失分;每大題統計得分(統計以正分加圈給出),并標在該題旁,在統計總表中只填入各大題得分,并簽名。
5.每份試卷的最后得分,須由復核人簽名。
6. 考試閱卷結束后,評閱人要對考試課程的試卷及成績進行分析,認真填寫《長沙理工大學課程考試情況分析報告》。成績嚴重偏離正態分布(70%以上優良或30%以上不及格)時,應做出試卷答題情況分析,按規定處理。
7.嚴禁請研究生或本科生閱卷。
二.成績報送與管理
1. 每門課程考核結束后,在教務處規定的時段內,任課教師應通過校園網指定網址報送成績,并提交一式兩份紙質成績單。理論課程(獨立開設的實驗課程)成績單必須有三欄成績,實踐環節課程和全校性任選課程的成績單應有一欄成績,一律采用手工填寫。
2.教師網上報送的成績,核對無誤后,應及時提交,并在校園網上公布。 嚴禁成績上網報送前告訴學生成績。嚴禁由研究生或本科生上網報送成績。
3.成績一經評定網上報送后,任何人不得隨意改動。若卻因失誤造成成績錯登或漏登現象,需填寫《成績修正申請與登記表》并請教學院長簽字,學校成績管理科審核通過方可更改。
4.如果學生對修讀課程考核成績的準確性提出復查申請的,應由學生填好查卷申請表,經學院和教務處審批同意后,組織相關人員負責復查試卷,確有漏判或統分有誤的,按教務處規定辦理成績更正,并將復核結果反饋給學生。
三、文檔管理
1.任課教師在規定時間內填好成績單(一式三份),兩份提交院教務辦,一份放入試卷袋,填好試卷分析(一式兩份),一份提交院教務辦,一份放入試卷袋;
2.任課教師、閱卷負責人、系(中心)主任、主管教學院長在規定時間內對相關材料簽字。
3.閱卷負責人在考試后一周內將該考試課程成績單、試卷分析、試卷袋上交院教務辦存檔,保存期5年(含)。
4. 答卷檔案的建立要求:
(1)按考試安排表,每個考場(教室)建立答卷檔案袋。
(2)答卷檔案袋內包含封面、考場名單、考場記錄、試題冊及標準答案(1份)、教學班考試成績分析、學生成績單、按考場名單順序清理裝訂好的學生答卷(若教學班答卷檔案袋大于1,教學班考試分析與學生成績單只需放入第一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