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16 號)文件精神,結合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轉出無門檻、轉入有要求”的原則;
2、實行學生和學院雙向選擇,學院擇優錄取原則;
3、嚴格遵守轉專業條件、規則與程序。
二、組織領導機構
學院成立本科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學院轉專業工作細則,接收計劃、接收條件、考核內容、考核方式、工作程序與時間安排等工作方案;接受學生咨詢與報名;組織考核以及提出擬接收學生名單等。
組長:杜榮華
副組長:何志勇、靳攀科
成員:陳書涵、吳鋼、華熳煜、劉暉、雷兆虹、楊浪萍、李亞非、肖新華
秘書:李朝暉
三、轉入條件
申請轉入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學習的學生需滿足以下條件:
1、符合學校有關文件規定的要求;
2、修讀課程平均學分績點位列本專業所在年級的前50%;
3、在校期間沒有受到過學校的嚴重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
4、通過申請轉入專業的面試和相關測試;
5、特殊情況下,能以第一完成人的身份在期刊或學術會議發表論文、或在正式刊物發表作品、或獲得1項授權專利、或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辦的學科競賽中獲獎(省級一等獎前5名、二等獎前3名、三等獎前2名,國賽依次加2名)者不受以上條件限制,可申請直通車轉入。
四、接收人數
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2017級各專業接收轉入計劃
接收學院 |
接收專業名稱 |
2017級 注冊人數 |
接收計劃數 |
汽機學院 |
機械類 |
465 |
93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72 |
14 |
五、遴選和考核辦法
申請轉入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學習的學生,須通過學院的考核方能錄取。考核內容分為基本條件審查(包括學分績點審核和違紀處分審核)和面試兩個部分,具體要求為:
1、基本條件審查
(1)課程成績單及學分績點排名由轉出學院教務辦打印并簽字蓋章。
(2)違紀處分證明由轉出學院學工辦出具,需轉出學院學工辦主任簽字并蓋章。
2、面試由學院組織成立的專家小組負責。
六、工作流程及時間安排
按《長沙理工大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的文件要求執行。
如有不清楚事宜,請到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教務辦公室或電話咨詢。
咨詢地點:云工B1一430
咨詢電話:85258617
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