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設站單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
為培養高層次創新型青年人才,加強博士后學術交流與合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決定2023年繼續實施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博士后國(境)外學術交流項目?,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并誠邀優秀青年博士依托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申報上述項目。
一、項目介紹
(一)香江學者計劃
香江學者計劃由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和香港學者協會聯合實施。每年選派內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合作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人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后研究,為期2年。資助經費為每人36萬元人民幣和43.92萬元港幣(約合36萬元人民幣),主要用于支付獲選人員在港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貼、醫療保險、科研補助及往返旅費等。2023年“香江學者計劃”計劃資助60人以內。
(二)澳門青年學者計劃
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由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和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聯合實施。每年選派內地博士到澳門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機構,在合作導師的指導下,在澳門優勢專業領域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為期2年。資助經費為每人36萬元人民幣和42萬元澳門幣(約合36萬元人民幣),主要用于獲選人員在澳門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貼、社會保險以及往返旅費等。澳門培養單位協助提供自費的醫療服務計劃,視情況提供學校宿舍(住宿費自理)。合作導師負責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開支(如消耗品、實驗儀器、出差費用、出席國際會議經費等)。2023年“澳門青年學者計劃”計劃資助30人以內。
(三)學術交流項目
學術交流項目資助優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赴國(境)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開展學術交流活動。資助經費為每人2萬元,主要用于赴國(境)外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的交通費、食宿費、會議費等。2023年學術交流項目計劃資助80人以內。
二、申報條件
(一)香江學者計劃
1.年齡不超過35周歲,政治素養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應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未進站的博士畢業生或在職科研人員,以上申請人一般應博士畢業三年以內。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申報須經設站單位和合作導師同意;未進站的申請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設站單位申報,獲選后再辦理博士后進站手續。在職科研人員申報還須經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
4.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
5.具備良好的英語水平。
6.能全職在香港工作2年。
7.專業領域:交通運輸工程、土木工程、力學、水利工程、工商管理、經濟學、電氣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數學、測繪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等。
8.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后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二)澳門青年學者計劃
1.年齡不超過35周歲,政治素養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應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未進站的博士畢業生或在職科研人員,上述申請人一般應博士畢業三年以內。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申報須經設站單位和合作導師同意;未進站的申請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設站單位申報,獲選后再辦理博士后進站手續。在職科研人員申報還須經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
4.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
5.具備良好的英語水平。
6.能全職在澳門工作2年。
7.專業領域:土木工程、力學、經濟學、電氣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數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環境科學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等。
8.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后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三)學術交流項目
1.申請人為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員。
2.申請人應具有良好的英語(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所需語言)聽、說、讀、寫能力。
3.擬參加的會議須為本領域內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和一定規模的國際學術會議,召集方為專業的行業協會、學會,或者由
國際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發起的多邊國際學術會議。
4.已經向擬參加的國際學術會議投稿、為論文的第一作者(或博士后合作導師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將在會議上做口頭報告的正式書面通知。
5.在本站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間未獲得過此項資助。
6.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已包含專門的國際學術交流經費,獲選人員不能申報本項目。
7.全國博管辦資助的派出類項目獲選人員,在項目執行期間不能申報本項目。
8.參加的國際學術會議召開日期應在本年度(參會日期先于獲選日期的,可先參會,資助經費撥付后報銷)。
三、申報程序及要求
1.申請人仔細閱讀《2023年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博士后國(境)外學術交流項目申報指南》(見附件1),按照要求申報相應項目。
2.申請人須在申報截止日期前登錄中國博士后網站,進入中國博士后網上辦公系統,在“國(境)外交流項目”中選擇相應項目進行申報,并按提示要求填寫相關申報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3.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學術交流項目全部實行網上申報,無需報送紙質材料。申請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內容。
4.各博士后設站單位要認真審核申請材料,確保材料真實、準確、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如發現虛報或偽造內容,一經查證,將取消申請人申報和獲選資格,并暫停相關單位申報資格一年。
四、申報時間安排
項目名稱 |
博士后網上填報時間 |
校內審核及意見反饋 |
學校審核提交 |
香江學者計劃 |
3月1日至4月23日 |
4月24日至4月27日 |
4月28日 |
澳門青年學者計劃 |
3月1日至4月23日 |
4月24日至4月27日 |
4月28日 |
學術交流項目 |
3月1日至9月27日 |
/ |
9月28日 |
請各位申請人務必在博士后網上填報截止時間之前提交網上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項
1.如申請人同時申報香江學者計劃和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申報學科須一致。評審時,將按申請人意愿排序參評。
2.未進站的申請人獲選后應按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有關規定辦理博士后進站手續。
3.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獲選人員須在獲選通知印發之日起6個月內赴國(境)外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如因不可抗因素無法按期開展研究工作,需由獲選人員向所在設站單位報備,所在設站單位向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報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4.其他申報事宜詳見附件《2023年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博士后國(境)外學術交流項目申報指南》。
聯系人:董老師、譚老師 電話:85258609
附件:
1.2023 年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博士后國(境)外學術交流項目申報指南
2.2023年度“香江學者計劃”項目崗位目錄
3.2023年度“澳門青年學者計劃”項目崗位目錄
人事處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