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內容 |
注意事項 |
1 |
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公布立項名單并下達立項批文至各省高校 |
認真學習《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和《長沙理工大學科研經費管理辦法(試行)》等財務制度,按照合法、合規、合理、方便的做好經費預算; 項目負責人一周之內填寫預算回執交社科處,社科處將回執交學校財務和國家社科規劃辦備案。 |
2 |
社科處下發批文及預算回執至項目負責人,聯合計財處召開會議指導項目負責人填寫經費預算 |
3 |
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下撥首批項目經費 |
1.社科處統一下撥經費至財務處,財務處入賬到負責人個人科研賬戶后即可使用。 |
4 |
課題正式立項后項目負責人按計劃進度開展研究 |
及時調整修訂課題研究框架,深入細致做好研究規劃,開展科學研究; 每年召開2次以上課題組成員小型討論會,及時做好中期成果(CSSCI論文)發表規劃。 |
5 |
經費開支由項目負責人簽字、社科處負責人審批,計財處對票據把關,嚴格按財務相關制度及經費預算開支 |
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與項目進度使用研究經費; 國家基金可報銷的研究經費發票時間必須在立項批文頒發日期之后; 經費嚴格按預算項目與比例進行控制。 |
6 |
項目負責人提交年度進展報告,交社科處及省社科辦審查(每年12月或上級主管部門規定時間) |
階段性成果達到相關要求,特別重視中期成果的發表(CSSCI論文); 注意后續研究成果發表進行規劃。 |
7 |
項目負責人提交最終研究成果和項目結項申請,提交成果形式須與申報書一致,成果須控制復制比,經費決算由計財處和審計處共同審批(課題合同到期前3-6個月) |
結項具體要求參看社科處網站“國家社科基金結項流程與說明”; 結項報告的內容、排版、引文、注釋和參考文獻必須嚴格遵守學術規范,并經過嚴格的查重比對; 已答辯的博、碩士論文不得用于結項;已出版的著作不得用于結項。 |
8 |
結項申請審批通過后,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下撥最后一筆項目經費 |
正常結項時間為申報結項材料后的6個月左右;結項批準后3個月下撥第二批經費; 經費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上級主管部門將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