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社科辦〔2013〕18號
關于做好2013年度省社科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的補充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13年度省社科基金項目集中申報工作在即,為認真做好今年我省社科基金年度項目申報工作,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增強省社科基金的示范性、導向性和權威性,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關于申報條件
為推進我省社科研究走內涵式發展之路,切實提高省社科基金項目的申報質量,同時與新頒布的國家社科基金管理辦法相銜接,與往年相比,2013年度省社科基金項目申報條件作了某些調整,須按照7月3日發布的《關于認真做好201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湘社科辦〔2013〕13號)有關要求執行。本通知就以下問題特作說明:一是具有博士學位者可以申報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二是年齡在35周歲以上職稱(學位)尚未達到規定要求者,可申報成果立項項目。
二、關于材料審核
各受理申報單位要嚴格把好政治方向關和學術質量關,申請人對課題論證及申請書填寫要反復校核、精益求精;有條件的單位要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和專家委員會的審核把關作用;科研管理部門要嚴格審核把關、切實擔負起管理職責;所有立項年度項目將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請者資格不符合要求的。
2.課題論證簡單草率,內容弄虛作假,不合學術規范,相關成果存在署名權等知識產權爭議,《申請書》不按要求填寫的。
3.申請人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重大和重點項目、省社科基金項目、省科技廳軟科學項目、省社科成果評審委員會項目尚未結項的(截至今年9月18日)。
4.申請人主持的國家和省社科基金項目近三年作撤項處理、被通報批評的。
5.《活頁》中直接或間接明顯透露申請人相關背景材料的。
科研管理部門在匯總報送時,匯總表的電子數據與《申請書》的數據要保持一致,特別是項目負責人、學科分類、項目名稱、成果形式等要準確無誤。
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基金辦公室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