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委宣傳部《關于做好2014年湖南省社會科學普及宣傳工作的通知》(湘宣發[2014]15號)文件精神,湖南省社科普及宣傳活動組委會辦公室決定在全省開展第三批湖南省社科普及基地創建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能自主承擔社科普及任務,開展公益性、群眾性社科普及活動,并對社科普及工作有示范、帶動、輻射作用的教學科研院所、街道社區、企事業單位和其它民間社團等,都可申報湖南省社科普及基地。主要包括:
1.文化事業場館(包括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展覽館、文化館、文藝演出場館等)。
2.歷史、文化景區(包括人文主題公園等)。
3.教育場所(包括幼兒園、中小學、中專及職業院校、高等院校、行政院校、軍事院校、有關培訓基地等)。
4.其他有條件向公眾開展社科普及宣傳、教育的部門和機構(包括城鎮社區、農村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
二、申報條件
申報湖南省社會科學普及基地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單位要重視社科普及工作,把社科普及工作納入單位工作的總體規劃,有社科普及基地創建工作方案及其制度措施保障。
2.申報單位能根據自身特點和優勢面向公眾有效開展群眾性、社會性、經常性社科普及活動,并能在當地社科普及活動中發揮示范作用。
3.申報單位要具備進行社科普及宣傳、教育所需的硬件和軟件條件,有相對固定的社科普及活動場所、宣傳展示功能、教育傳播陣地(網絡),有專兼職相結合的社科普及工作者、志愿者隊伍。
4.申報單位每年能夠安排一定的社科普及活動經費,將社科普及工作納入單位的考核、評比。
5.申報單位要接受組委會辦公室的工作指導和交辦的社科普及任務,接受對社科普及基地的工作考察。
三、申報程序和要求
請各有關單位根據社科普及基地建設要求,積極申報。
1.對于申報省級社科普及基地的單位,省社科聯將根據申報條件和評審標準,進行考察和評審后,再予確認,并頒發牌匾、證書。
2.申報單位應提交以下申報材料:(1)《湖南省社會科學普及基地申報表》一式4份;(2)申報單位的獨立法人資格證明復印件(一式一份)。申報單位的基地申報表及有關材料的紙質版和電子檔,請于2014年9月26日前報送至人文社科處711室。
聯系人:陳婭
聯系電話:85258109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人文社科處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