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文化部“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規劃》,進一步推進國家文化創新,增強文化發展活力,文化部決定開展2017年度國家文化創新工程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項目負責人應符合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和中的領導;
2.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3.原則上年齡一般不超過57歲;
4.同年度只能申報1項國家文化創新工程項目。
(二)申報項目應服務文化發展需求,面向以科技創新為主體的全面創新,在文化裝備系統提升、文化大數據、“互聯網+文化”等領域,以技術集成創新、科技成果推廣與轉化為目標,圍繞新技術、新材料、新模式、新業態進行項目培育與推廣。
(三)項目鼓勵部地共建和“政產學研用”各類創新主體協同創新項目。
(四)項目評審分為初評和復評兩個環節,項目資助金額一般為20萬元左右,申報單位或共建單位一般應有相應配套資金。
(五)項目的實施期為3年。
二、申報流程
1、我校只能作為項目承擔單位,以湖南省文化廳作為申報部門,申報國家文化創新工程一般項目。
2、請申報人從本通知附件中下載《國家文化創新工程項目申報書》(2017),根據說明認真填寫,于2017年5月23日前發送電子版至公共郵箱:[email protected]。
3、審核通過后打印紙質申報書一式3份報送社科處,要求雙面打印,白色銅版紙裝訂,保證打印效果。
4、網報由社科處統一操作。
聯系人:劉利
電話:0731-85258423
社科處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