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是課堂講授的重要補充,是檢查課堂教學效果的重要環節之一。作業有助于學生掌握知識點,有助于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一、規定
1.每個任課教師都有批改作業的義務與責任。
2.任課教師要按照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布置份量適當的課外作業,明確交作業的時間(周六及以上的課程每周交1次作業,周三——周四的課程每兩周至少交1次作業,周二的課程每三周至少交1次作業)。
3.任課教師應按時批改作業(由三——四個行政班編成的教學班,每次批改作業量不少于1/3。由兩個行政班編成的教學班,每次批改作業量不少于1/2。由一個行政班編成的教學班,每次作業全批全改),以便及時了解情況,有針對性地改進教學。
4.對于學生自行增做的作業,任課教師應予鼓勵,要認真細致地給予批改。
5.任課教師批改作業要認真仔細,要指出作業中的優點和錯誤之,對潦草、馬虎、不符合要求的作業應退回給學生令其重做。
6.任課教師對學生作業中普遍存在的問題,應該及時在課堂上予以講解。
7.任課教師對學生完成作業的數量和質量要做好書面記載,并按一定比例記入學生本課程平時成績。對所交作業量不足全學期作業總量三分之一的學生,任課教師有權取消其考試資格。
8.如果教學班配有助教,任課教師要經常檢查助教批改作業的情況(由三——四個行政班編成的教學班,每次批改作業量不少于1/2。其它情況,每次作業全批全改),并承擔批改作業的責任。
二、紀律
有下列行為,學院教學事故認定小組依據《長沙理工大學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和數學與計算科學學院教學管理規章制度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認定結果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批準。
1.任課教師作業布置量不足,造成嚴重影響。
2.作業批改不認真,造成嚴重影響。
3.作業批改量或批改次數不足,造成嚴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