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研室是學院下轄的最基本的教學組織單位,設正、副主任各一人,實行教研室主任負責制。
2.教研室負責本教研室教師教學、教研、科研的組織、管理工作。
3.教研室負責本教研室師資隊伍建設工作。
4.教研室負責新教師和助教的培養工作。
5.教研室負責對歸口專業進行目標管理,如制定、完善專業人才培養計劃等。
6.教研室負責對歸口課程進行目標管理,如制定、完善歸口課程的教學大綱、教學周歷、課程設計大綱、課程設計計劃和總結、課程建設、試題庫或試卷庫建設等。
7.教研室負責對歸口課程進行教學人員安排、教材選用、考試(查)的命題和閱卷的組織工作。
8.教研室負責歸口課程的課程設計的組織工作,并給出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9.教研室每個學期均應制定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8.教研室每個學期均應制定本學期教師的輔導答疑計劃。
9.教研室每個學期至少要開展9次教研活動,要有會議記錄。
10.教研室每個學期至少要開展一次公開課,要有聽課記錄。
11.教研室每個學期都要開展期中教學檢查,并給出自查總結。
11.教研室要對開新課教師、擬調入教師(或分配的研究生)安排試講課,并給出書面意見。
12.教研室要做好各種文檔的分類、歸檔工作。
13.教研室要做好教研室資產的保管工作。
14.教研室要完成學院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