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創新工程管理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創新能力及研究生教育質量,特制定研究生創新工程管理暫行辦法,其中包括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課題管理、研究生精品課程管理、研究生創新實踐基地建設及管理、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管理4個方面。
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課題管理
1.為進一步加強研究生教育的理論與實踐研究,努力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培養質量,加強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課題(簡稱“教改課題”)的規范化、科學化管理,促進多出優秀研究生教育研究成果,推進研究成果的應用,特制定本辦法。我校承擔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改課題的建設和管理參照以下規定執行。
2.教改課題是在研究生教育領域中,為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和質量,實現培養目標而進行理論與實踐研究的課題。教改課題建設周期一般為2年。
3.課題研究目標明確,立題根據充分,內容具體,項目方案要有繼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課題的研究與實踐工作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規律,著眼于研究生培養全過程,著力于教育思想創新、培養模式創新、教學方法的創新、管理理念的創新。課題要注重實踐性和可操作性,對今后改革和可持續發展有一定指導意義。
4.研究生院負責教改課題的規劃、申報、評審、立項批準、中期檢查及結題驗收工作。
5.研究生院聘請有關學科專家組成專家組,專家組負責對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中期檢查和結題驗收工作。
6.教改項目申請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我校在崗的研究生指導教師、任課教師或各級管理人員。
(2)申請人為研究生指導教師、任課教師者,應具有高級職稱或已獲得博士學位的講師,有較豐富的研究生指導經驗和教學經驗。
申請人為研究生管理人員者,應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具有豐富的教學研究、管理經驗,并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3)申請人每年只允許申請一個負責主持的項目,在課題結題之前一般不得申請新的項目。
7.項目實行學院推薦、限額申報,申報限額由學校根據當年具體情況確定。
8.申報程序
(1)由研究生課題負責人填寫《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教改課題申請書》,并按要求提供相關的申報材料。
(2)學院組織專家對申報的教改課題進行初審,按照申報限額擇優向學校推薦,并簽署推薦意見。同時,向學校報送《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教改課題申請書》和《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教改課題申請匯總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3)研究生院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評審,研究生院組織專家組對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對評審通過的項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立項。
9.學校對立項資助的教改課題項目提供建設經費。建設經費實行專款專用,根據項目實施進度情況分階段撥付使用,立項時支付經費的50%,中期檢查和結題檢查合格后支付項目經費的50%。
10.建設經費開支須經學院主管領導審核、批準,項目負責人按項目申報的經費開支資助經費,任何學院、個人不得克扣或挪用,并接受學校以及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不得從資助經費中提取酬金、獎金和管理費用,也不得用于招待費、購置生活用品等與研究內容無關的開支。教改課題資助經費使用范圍:
(1)資料費,含與項目研究相關的打印、復印費,圖書、教學軟件等文獻資料的購置費等。
(2)為完成項目研究必須舉辦的會議費。
(3)為完成項目研究必需的調研差旅費。
(4)與課題相關的論文、著作出版費。
(5)成果鑒定費。
11.中期檢查:在項目立項建設一年時,研究生院組織有關專家按照建設內容和建設指標,對建設項目進行中期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研究進度,項目負責人和主要研究人員參加研究的情況,已經取得的階段性成果、經費使用情況等。對于檢查結果為不合格的課題,將終止其教改課題建設資格,并停止經費的撥付。
12.結題驗收:建設周期(2年)結束后,研究生院組織有關專家根據項目申報時提出的建設目標和成果進行評審驗收。不能按時結題驗收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報研究生院批準。經批準同意延期結題的項目可以延長期限6個月至12個月。項目負責人應填寫結題報告書,并提供以下材料:項目申請書復印件、成果主件、附件、研究工作總結報告、資助經費使用報告、實踐效果評議材料及其它有關材料。項目研究成績突出的,可組織同行專家進行教學成果鑒定,參加有關教學成果的評獎。結題驗收時,課題組需要發表至少兩篇課題組成員作為第一作者或單獨署名的教育研究論文,論文署名單位為長沙理工大學。
二、研究生精品課程管理
1.為全面推進研究生培養體制機制改革,加強和改進研究生培養工作,改革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完善高層次人才培養的基本條件和手段,促進我校研究生教育整體水平的提高,學校決定啟動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精品課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精品課程)。為做好精品課程的資助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省級研究生精品課程的建設和管理參照此辦法。
2.設立精品課程的目標是:以現代教育理念為指導,加強教學與科研的緊密結合,整合提升教學資源的質量,加大教學過程中使用現代教育技術的力度,構建研究生自主型、創造性學習的模式,按照“一流教師隊伍、一流教學內容、一流教學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學管理 ”的精品課程建設標準,力爭建成一批有較大影響的示范性課程,全面提升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教育的質量和水平。
3.精品課程建設的主要內容為師資隊伍建設、教學內容改革、實驗條件建設、教學活動組織、教學效果評價。
4.研究生院負責精品課程的規劃、申報、評審、立項批準、中期檢查及結題驗收工作。
5.研究生院聘請有關學科專家組成專家組,專家組負責對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中期檢查及結題驗收工作。
6.精品課程的建設要求為:
(1)精品課程建設主要以碩士研究生的公共課和學位基礎課為主,重點建設一級學科核心課程。申報課程應充分考慮學科特色與專業分布以及對學校教學工作的示范作用,原則上應為研究生開設三年以上,修讀的研究生要達到一定的規模。
(2)認真規劃、精心組織、加強領導。各學院要積極實施精品課程建設工作,根據各學科特點合理規劃,同時提供先進的教學實驗室及相關設施和條件的支撐。以精品課程建設帶動其他課程建設,提高學科整體教學水平,保證精品課程的可持續發展。
(3)切實加強教學團隊建設。精品課程由學術造詣較高、具有豐富授課經驗的教授或具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主持,每門課程須成立課程組,課程組包括一名負責人和2-4名成員,人員配置合理。各學院要把精品課程建設與高水平教師隊伍建設相結合,通過精品課程建設逐步形成一個知識、年齡結構合理、人員穩定、教學水平高、教學效果好的教師梯隊。
(4)重視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要準確定位精品課程在人才培養過程中的地位,正確處理單門課程建設與系列課程改革的關系。教學內容要先進,適應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及時反映學科領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廣泛吸收先進的教學經驗,積極整合優秀教改成果。
(5)注重使用先進的教學方法和手段,開展教學改革和教學研究活動。要合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改革傳統的教學觀念、教學方法、教學手段。相關的教學大綱、教案、習題、實驗指導、網絡課件、授課錄像等應上網開放,實現優質教學資源的共享。
(6)重視教材建設。加強自編教材建設,積極引進和使用國內外優秀教材、原版教材,開展雙語教學,保證精品課程的教學質量。組建配套的電子教案、電子圖書、試題庫、資料庫、案例庫等。
(7)建立科學合理的考評體系。考評體系應以強化對研究生基礎知識和實踐能力考核為目標,全面地反映研究生學習情況,創建研究生的自主型學習模式,提高其運用知識的能力和創新能力。
(8)研究生精品課程建設周期一般為2年。
7.項目實行學院推薦、限額申報,申報限額由學校根據當年具體情況確定。
8.申報程序
(1)由研究生課程負責人填寫《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精品課程申請書》,并按要求提供相關的申報材料。
(2)學院組織專家對申報的精品課程進行初審,按照申報限額擇優向學校推薦,并簽署推薦意見。同時,向學校報送《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精品課程申請書》和《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精品課程申請匯總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3)研究生院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評審,研究生院組織專家組對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對評審通過的項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立項。
9.學校對立項資助的精品課程項目提供建設經費。建設經費實行專款專用,根據項目實施進度情況分階段撥付使用,立項時支付經費的50%,中期檢查和結題檢查合格后支付項目經費的50%。
10.建設經費開支須經學院主管領導審核、批準,項目負責人按項目申報的經費開支資助經費,任何學院、個人不得克扣或挪用,并接受學校以及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不得從資助經費中提取酬金、獎金和管理費用,也不得用于招待費、購置生活用品等與研究內容無關的開支。精品課程資助經費使用范圍:
(1)課程建設所需的書籍購置費、圖書資料查詢費等。
(2)與課程建設有關的學術交流會議費及差旅費。
(3)課程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印刷、復印費。
(4)課程建設中產生的耗材等費用。
11.中期檢查:在項目立項建設一年時,研究生院組織有關專家按照建設內容和建設指標,對建設項目進行中期檢查。課程建設負責人應提交階段性總結,對于檢查結果為不合格的課程,將終止其精品課程建設資格,并停止經費的撥付。
12.結題驗收:建設周期(2年)結束后,由研究生院組織有關專家根據項目申報時提出的建設目標和成果進行評審驗收。對通過驗收的達標課程,將作為校精品課程予以公示,并推薦評選省級和國家級精品課程以及參加有關教學成果的評獎。不能按時結題驗收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報研究生院批準。經批準同意延期結題的項目可以延長期限6個月至12個月。結題驗收達標的基本條件為:
(1)精品課程負責人在“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精品課程教學網頁”中實行教學資料上網共享,包括教學大綱、授課計劃、授課教案、電子課件、習題、實踐(實驗、實訓、實習)指導、參考文獻目錄等教學資源,向全校師生免費開放,并保證上網內容的及時更新等。
(2)驗收時,課程組需要完成至少兩篇課程組成員作為第一作者或單獨署名的教學研究論文,論文署名單位為長沙理工大學。
三、研究生創新實踐基地建設及管理
1.創新實踐是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創新實踐基地是實現研究生培養目標的重要條件保障,也是“產學研一體化”合作培養高層次人才的重要形式。為規范我校研究生創新實踐基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保證其健康發展、有效運行,根據研究生培養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2.本辦法所涉及的創新實踐基地是指為研究生開展創新實踐和學位論文研究活動所提供的具有一定承載規模并相對穩定的校外場所(以下簡稱實踐基地)。實踐基地必須依托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企事業單位),可由合作單位及其所在區域或所在系統內相關的若干機構構成。
3.實踐基地由學校或學院與有關單位協商共同建立。實踐基地的建設與管理必須遵循以下基本原則:按需設立,切實可行;責權明確,合作共贏;分級管理,規范有序;相對穩定,講求效益。
4.實踐基地建設的目標是探索一種以研究生實踐為紐帶,促進合作雙方共同開展科學研究,以彌補合作單位科學研究薄弱而實踐能力很強,高等院校人力資源豐富、科學研究扎實而實踐基地缺乏等方面的不足,以共同探索校企、校所等研究生聯合培養的有效途徑和最佳模式。
5.各學院以應用學科或專業領域為主,根據需要建立1-3個實踐基地,一個實踐基地原則上只針對一個應用學科或專業領域,如具備條件,也可接受多個學科或專業領域。
6.實踐基地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合作單位應具有較高水平的科技研發隊伍和先進的科研設備及科研條件,有比較充足的高水平科研項目和科研經費,以及規范的管理制度。主要業務能滿足相關學科或專業領域研究生完成專業實踐和實踐教學任務的要求,在區域內具有行業代表性;
(2)有一定數量符合研究生校外指導教師基本條件的相關專業技術或業務人員;合作單位有必要的組織管理能力;
(3)具有長期穩定合作培養研究生和拓展合作范圍的經驗或潛力;
(4)具備研究生生活、學習、工作所需的基本條件,具有勞動保護、衛生安全保障,場所與設施能基本滿足需要;
(5)具有一定的承載規模。各學院實踐基地的基本承載能力自應滿足本學院研究生的培養需要。
7.實踐基地按以下程序設立:
(1)規劃論證。由學院研究生培養委員會根據實際需要和現有合作基礎制定實踐基地建設規劃,向研究生院提交相應的規劃報告。規劃報告的內容包括研究生分學科、分領域的規模預測、實踐基地合作單位的行業性質、適用專業領域、基地級別與數量、建設時間進度等。
(2)初步協商。由主要負責實踐基地建設的二級培養學院與合作單位進行初步協商與溝通,以《長沙理工大學聯合培養研究生協議書模板》草擬意向協議。向研究生院填報《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校級創新實踐基地申報表》。
(3)實地考察。由研究生院組織相關人員到擬設實踐基地的學院進行必要的考察和進一步磋商。
(4)簽訂協議。研究生院根據實地考察和磋商結果擬定正式協議及其相關附件,經分管校領導審批同意后,由研究生院、負責學院與實踐基地合作單位簽定合作協議書。
協議書的主要內容包括合作內容、合作方式、權利和義務、條件建設方案、聯合培養工作方案等;協議期一般為3年;合作協議書一式三份,由研究生院、實踐基地合作單位、培養學院各執一份;
(5)掛牌設立。學校與實踐基地合作單位簽定合作協議后,向合作單位授予“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創新實踐基地”銅牌,銅牌規格一般長
8.對于合作學院的合作領域涵蓋多個學院的學科或專業領域的,由涉及的主要學科或專業領域的學院牽頭,組織相關學院申報,程序見第7條。
9.對協議到期的實踐基地,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和合作成效,可續簽協議;未續簽者自動終止合作和取消相應基地資格。
10.研究生院負責全校研究生實踐基地的統籌規劃和監管工作,各二級學院具體負責實踐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11.各二級學院與合作單位應聯合成立實踐基地的建設管理機構,成員由合作雙方派員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1)制訂實踐教學基本文件,包括:制訂基地研究生培養方案,確立實踐教學內容、實施方案及考核方法,編寫專業實踐教材,開發實訓項目。
(2)制訂實踐基地建設發展規劃。
(3)制訂基地日常管理制度及教學組織運行機制,構建實踐基地質量監控體系。
(4)聘任合作單位中具有豐富實踐經驗、較高學術水平或技術專長的專家學者作為兼職導師,負責制定基地導師年度考核與管理辦法,明確基地導師的職責,并定期進行考核。
(5)建立優質資源共享平臺,與基地共建單位開展教學研究、學術交流、人才培養及科研合作活動。
(6)協調處理實踐基地建設與運行過程中的其他問題。
12.實踐基地的主要職能
(1)培養和培訓符合現代企業或科研院所需求的研究生層次高級科技或管理人才。
(2)根據企業或科研院所發展需要,協助高校進行培養與過程管理等。
(3)根據企業或科研院所的需要,學校選派研究生進入基地參加項目攻關,并完成學位論文。
(4)定期舉行學術交流活動。
(5)根據企業或科研院所需求,開展科研合作,并積極申報國家級、省(部)級研究課題。
(6)根據合作協議的規定對研究生開展創新實踐活動期間所生活、學習、工作必須的設施設備進行改善和添置。
13.主要負責的二級培養學院與合作單位間應建立定期交流制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探索創新工作。
14.學校從創新工程基本建設基金中列支投入實踐基地建設,根據基地建設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基地成立時,學校撥付建設經費的50%,建設期間,學校對協議書中建設方案所明確的建設進度進行檢查后,將經費分批劃撥給實踐基地合作單位;合作方管理費以實際參加專業實踐的研究生人數計算,劃撥給實踐基地合作單位。
相關二級學院應為實踐基地建設及日常運行籌措配套經費,以保證實踐基地長期穩定、有效運行;同時相關二級學院應主動對接相關行業或所在區域對高層次應用型人才的需求,積極爭取行業主管部門、區縣政府管理部門、行業、企事業單位等對實踐基地的經費支持。
15.派出研究生從學校到實踐基地的往返交通費、專業實踐導師的指導費等其他費用由研究生所在二級培養學院負責,專業實踐導師的指導費標準應在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16.實踐基地建設期為3年。創新基地建設工作實行動態競爭機制,建設周期內建設單位每年開展自評,并提交自評報告。建設周期期滿由學校組織開展評估驗收,經檢查和評估達到要求的可進入下一年度或下一個周期建設,未能通過檢查或評估的將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實踐基地稱號。
(1)自查自評。各基地于每年規定時間向研究生院報送周年建設情況自查總結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建設計劃執行情況;建設工作進展情況;合作雙方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問題;經費使用情況以及下階段工作計劃等。
(2)中期評估。研究生院將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專家進行現場考查、評估,并給出檢查評估意見。建設項目啟動二年后,學校組織專家組進行項目中期檢查評估。在項目自評、研究生院檢查的基礎上形成專家意見。通過中期評估達到要求的可進入后半周期建設,學校下撥其余的50%建設資金;未能通過檢查評估的將限期整改直至撤銷資格。
(3)項目驗收
自評報告。項目建設期滿時,建設單位對基地建設情況進行評估,評估主要內容包括:建設目標實現情況;建設計劃完成情況;合作雙方在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效及標志性成果;經費使用的結算;檔案建設與管理等。
專家驗收。研究生院組織專家進行現場評估、驗收。
項目總結。實踐基地建設驗收結束后,學校召開專門研討會,總結并推廣好經驗,好做法,進而發揮典型引路,示范帶動的作用。
四、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管理
1.為規范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以下簡稱創新項目)管理,保證創新項目的良性運行,促進學校研究生培養質量的提高,高效發揮項目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2.實施創新項目的目標是加強研究生科研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的培養,鼓勵在校研究生積極參加各種創新活動,引導研究生選擇創新性強、富有挑戰性的基礎研究或應用研究課題進行研究,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促進拔尖創新人才培養。
3.項目按博士、碩士層次分開申報,研究年限為1-2年。
4.根據《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學校研究生院應負責省級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的管理工作。” 本辦法同時對省級研究生科研項目的申報、經費管理、中期檢查和結題檢查等工作做出相應的規定。
5.校研究生院負責創新項目的規劃、申報、評審、立項批準、中期檢查及結題驗收工作。
6.校研究生院聘請有關學科專家組成專家組,專家組負責對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
7.項目實行學院推薦、限額申報,申報限額由學校根據當年具體情況確定。
8.申報程序
(1)項目申請人根據所學專業、研究領域填寫《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書》,由研究生指導教師對該研究生的業務基礎、研究能力、科研態度、研究條件及研究項目的前瞻性、創新性、可行性以及預計提供研究成果的形式等予以論證并簽署意見,報學院匯總。
(2)學院組織專家對申報的創新項目進行初審,按照申報限額擇優向學校推薦,并簽署推薦意見。同時,向學校報送《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書》和《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報情況匯總表》。
(3)申報時間與省級項目保持一致,學校同時受理校級和省級項目的申報。
(4)學校從校級研究生科研項目中向省教育廳擇優推薦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獲得省級立項資助的項目,學校不再資助。
9.申報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我校在讀的非帶薪
(2)申報項目的研究目標明確,立項依據充分,擬采取的研究方法、技術路線及研究方案先進可行;研究內容具有明顯的創新之處;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礎和實驗條件;預期成果切合實際;經費預算合理,研究時間能夠得到保證。
(3)研究生指導教師能切實指導項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經費和條件。研究生指導教師須簽訂項目指導承諾書,負責項目的業務指導和監管。
(4)每位導師指導的碩士研究生最多只能申報、立項一項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含省級和校級),在結題后可再進行申報。建議每位導師指導的研究生組成科研團隊通過認真選題、科學論證,申報科研創新項目,進行科學研究。
10.創新項目立項堅持科學、公正、公開、合理、擇優的原則。
11.創新項目由研究生院進行形式審查和分類匯總,并組織有關專家對經形式審查認定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進行評審,專家評審可采取會議或者通訊的方式進行。
12.項目經費(含省級和校級)實行專款專用,根據項目實施進度情況分階段撥付使用。創新項目資助經費分兩次支付,立項時支付經費的60%,中期檢查和結題檢查合格后支付項目經費的40%。
13.創新項目的經費開支須經指導教師和學院主管領導審核、批準。項目負責人按項目申報的經費開支資助經費,任何學院、個人不得克扣或挪用,并接受學校以及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不得從資助經費中提取酬金、獎金和管理費用,也不得用于招待費、購置生活用品等與研究內容無關的開支。創新基金資助經費使用范圍:
(1)科研業務費:測試、計算、分析費,國內調研和學術會議費,業務資料費,論文印刷費、出版經費補助。
(2)實驗、材料費:原材料、試劑、藥品、消耗品購置費,實驗動植物的購置、種植、養殖費,標本、樣品的采集加工費和檢疫、包裝運輸費。
(3)儀器設備費:小型儀器設備購置費,自制專用儀器的材料、配件購置費和加工費。
(4)相關經費:除以上費用外,確因項目需要支出的經費。
(5)項目經費不能用于出國、出境合作交流、辦公室(實驗室)裝修、購置交通工具等所需費用。
14.項目研究期過半需進行中期檢查。中期檢查的內容:
(1)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組其他成員投入項目研究的工作量及研究進度。
(2)指導教師指導情況,提供項目實施的科研條件。
(3)學校配套經費到位情況,項目經費開支情況。
(4)項目取得的階段性成果。
(5)項目研究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
15.項目的中期檢查由學院、研究生院組織進行。項目負責人需填寫《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中期檢查報告》,由學院審查并簽署意見,連同《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中期檢查情況匯總表》報研究生院。
對沒有按期開展中期檢查的創新項目,學校將暫停該項目的所有經費支出;對沒有按期進行中期檢查的項目負責人所在學院,學校將扣減該學院次年的項目申報限額。
16.項目批準后不得擅自更換項目名稱和項目負責人。如確需進行調整,由項目負責人申請,經指導教師同意,由學院簽署意見后報學校批準。
17.學校可對具有下列情況的項目做出撤銷決定:
(1)項目中期檢查時,無論何種原因,一直未開展研究工作的。
(2)項目實施情況表明,項目負責人不具備按原計劃完成研究任務的條件或能力的。
(3)項目負責人因出國、轉學、轉專業(所轉專業與項目不相關)或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進行研究工作的。
(4)未經批準擅自變更項目負責人或研究課題的。
(5)其他原因導致項目研究已無法進行的。
18.項目完成預定的研究任務,并取得預期成果后應及時結題。
19.各級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的結題要求為:
(1)省級項目以本人為第一完成人(或指導教師為第一完成人,本人為第二完成人)、長沙理工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或通訊作者單位發表(含錄用)SCI、EI、CSSCI、CSCD等(含擴展版)與立項項目相關的期刊論文1篇以上(不含會議論文)。
(2)校級項目以本人為第一完成人(或指導教師為第一完成人,本人為第二完成人)、長沙理工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或通訊作者單位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校科技處發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錄為準)發表(含錄用)與立項項目相關的期刊論文1篇以上。
(3)項目結題前應至少在學院或更高級別舉行一次科研項目研究匯報會(答辯會)。項目負責人填寫《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術活動預告》,提前一周將電子版報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將進行公示,學術活動舉辦情況作為附件材料與結題報告一起裝訂。
20.申請結題需由項目負責人填寫《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結題報告》(一式二份),連同最終成果打印稿、專利證書、轉讓合同、鑒定證書、專著、論文等進行裝訂,由學院匯總并填寫《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結題情況匯總表》報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組織對結題材料進行審核或組織專家鑒定,對符合結題條件的準予結題。
21.項目不能按時結題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報研究生院批準。經批準同意延期結題的創新項目可以延長期限6個月至12個月,但須在論文答辯前一個月完成項目結題。
對于沒有按時結題的,學校將停止項目經費開支,對未用完的經費予以追回,相關導師所指導的研究生三年內不得申報創新項目;對項目完成質量優秀的項目負責人,通過適當形式予以獎勵。
22.項目完成取得的成果的知識產權歸項目所屬學校所有,學院應積極做好項目成果的推廣應用工作,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研究生院。
五、其他
1.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