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
土木與建筑學院團總支學生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長沙理工大學土木與建筑學院團總支、學生會是在長沙理工大學黨委及團委的指導下,學生自己的群眾性組織。
第2條土木與建筑學院團總支、學生會本著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精神,以“為同學服務”為基本工作宗旨。
第3條 所有土木與建筑學院團總支、學生會成員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4條
院團總支下設辦公室(與學生會辦公室合署辦公)、組織部、宣傳部、陽光心理部、社團部共5個工作部門。
院學生會下設辦公室(與團總支辦公室合署辦公)、學習部、科技部、生活部、紀檢部、通訊聯絡部、文藝部、體育部、保衛部、女生部、勤工助學部共11個工作部門。
第5條 院團總支、院學生會各工作部門設正職1名;副職一般設2名,其中社團部設副職1名,通訊聯絡部設副職3名。
院青年志愿者協會和院內學生各類專業社團的負責人不納入院團總支、院學生會干部序列。
第三章 任 務
第6條土木與建筑學院團總支、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1).團總支副書記、學生會主席對團總支、學生會工作負全面責任,其職責包括:負責召集團總支、學生會全體成員會議,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布置本部團總支、學生會工作。根據團總支、學生會章程、學生干部的表現和實際工作需要,向黨總支推薦學生干部人選。圍繞上級團總支工作重點和本部的具體情況,獨立負責地開展各項工作。督促、檢查和協助部團總支、學生會各部開展工作。副主席協助主席做好各方面工作并完成分管職責。
(2).組織部:促進部風和班風建設。搞好組織紀律教育、增強全部同學的組織紀律意識。對團總支、學生會干部進行紀律監督,做好干部的考評工作。并負責我部的團組織生活以及團費的收繳工作。
(3).宣傳部:主要負責團總支、學生會各項活動宣傳報道的規劃和組織工作,并積極為學校的各項活動做好宣傳引導。組織同學向校報、廣播站、新聞中心投稿,做好各種宣傳形式的統計工作,負責班級量化測評宣傳方面的考核。配合校、部工作出好海報,認真做好部里每次重大會議、活動的會場布置。
(4).通訊部: 負責出版學院院報; 搞好運動會快報等文字工作; 各項活動的新聞報道工作;負責學院內各項文學性活動的承辦工作。 (5).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起草、管理團總支、學生會有關文件并審閱、保管團總支、學生會各部門學期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及印制和發送有關材料到各部門。組織有關會議確定時間、地點安排及通知并做好會議記錄。負責聯部各部,配合各部門開展工作,在各部門之間起橋梁的作用。對團總支、學生會活動經費的開支進行監督,
(6).學習部:圍繞學風建設,組織開展各種學術活動,配合學校、本部做好教學工作,聽取同學們對教學的意見并向部里反映。引導同學端正學習態度,提高學習興趣加強我部學風、考風建設。充分發揮師生的紐帶作用,為同學創造良好的活潑的學習氣氛組織各類講座、學習經驗交流會和學習競賽,主辦我部辯論賽,演講比賽等活動。
(7).文藝部:負責組織大型文娛匯演、校園卡拉OK歌手賽等,努力拓展校園文娛活動,豐富廣大同學的課余生活。文娛部必須在表演前作好充分的排演,預演。舞會開始前必須分配好工作,而且要分工合作,各工作人員要聽從統一的安排。
(8).體育部:主要負責學生課余體育活動等工作的規劃及實施。積極配合學校有關部門辦好校運會和其他體育活動,適時安排適當的球類、棋類等友誼賽,提高同學們的身體素質。運用多種形式和途徑宣傳體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同學的體育觀念,動員同學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注意發現和培養體育活動積極分子,發揮好他們在體育活動中的骨干作用。在比賽前要分配好工作,安排好工作人員。比賽進行時,維持良好的秩序。
(9).生活部:負責學生生活管理,并與學校后勤部門配合,解決同學們在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與學校后勤等部門建立經常性的聯部,及時反映學生的合理要求,深入同學之中,做好困難學生的信息搜集工作,及時向有關部門推薦困難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負責學生宿舍日常衛生的考核和評定,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秩序。
(10).女生部:了解女同學身心狀況及思想動態,針對她們在學校學習和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種困難,提供幫助。結合女同學的特點,開展健康有益的活動,配合學校有關部門解決女同學在學習、生活中的困難,維護女同學的正當權益。
(11)紀檢、保衛部:具體負責全部學生紀律檢查工作。認真制定部紀律檢查標準,并做好組織實施。指導各班搞好日常紀律工作,并及時進行量化評比,作為學生綜合考評和班級量化考核的依據之一。保衛部是針對新校區的特殊實際情況所設立的部門,主要負責各類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協助校保衛處做好學生寢室的各項安全工作,開展各類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
(12)勤工助學部:勤工助學部主要負責貧、特困生的工作. 對所有貧、特困生進行每年度的資格認定;為貧、特困生尋找勤工助學崗位. 為貧特困生定期發放補助用辦理助學貸款.對貧、特困生進行自強教育,在生活上,學習上真誠的幫助他們,想他們之所想,隨時準備伸出援助之手,讓他們感到我們橋結學院云塘分會家一般的溫暖,使他們融入到這個在家庭中來,這樣他們會有更多的機會和其他同學交流,從而,他們會逐漸走出閉塞的自我,樹立對生活的信心.
(13)陽光心理工作部:是通過舉辦各類活動盡力為廣大同學排除生活中遇到的煩惱;增強承受心理壓力的能力;提高對社會的適應性;預防各種心理疾患;發掘個人潛能;促進健全的人格成長;使同學們真正做到“認識自我,接納自我,發展自我”。利用海報、廣播、網站及自辦刊物等各種媒介,宣傳普及心理學和心理衛生知識;請專家、學者開講座,開辦心理訓練營、心理能力訓練班、組織心理衛生知識競賽等活動;開展其它相關活動和積極協助心理咨詢中心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做好相應工作。
(14)社團部:負責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及青年志愿者活動的組織安排和布置工作。全面指導和管理我院各類學生社團;組織積極開展各類有益活動;負責新生迎新接待工作;協助其它部門開展活動。
(15).各部門除完成本部工作外,都應協助校學生會相應部門辦好各項活動。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6條 為約束和激勵本院所有成員,提高辦事效率,加強團隊精神,特制定如下規章,希望切實遵照執行。
(1).團總支、學生會實行領導負責制,團總支、學生會各部門由副書記、主席分管負責。
(2).副主席必須參與分管部門的各項活動,對部門工作進行監督與考評。
(3).團總支、學生會各部門應積極、高效、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主席團交給的任務,及時匯報,不推諉、不拖拉、不敷衍塞責、不推卸責任。
(4).團總支、學生會各部門實行部長負責制。各部部長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努力工作,全力投入到本部門及團總支、學生會整體的各項工作中。及時制定本部工作計劃,按期遞交本部工作總結,并切實有效地管理好下屬成員,定期召開部門會議,定期匯報工作開展情況。
(5).例會制度 一般每二至三周開一次例會。每次會議的時間原則上不超過半小時,并嚴格登記出勤。要求全體成員準時到會,因故無法出席須事先要請假。兩次無故缺席者,視為自動退出。
第7 條 成員的基本權利
(1).團總支、學生會成員有通過合法、民主程序參加討論和決定本部事務的權利。
(2).團總支、學生會成員有對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和對其他成員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3).團總支、學生會成員有參加本部舉辦的活動和有關會議的權利。
第8條 成員的義務
(1).自覺加強思想修養,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規和學校及團總支、學生會的各項規章制度。
(2).刻苦學習文化知識,完成學校規定的各項學習任務,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及各項文娛活動。
(3).遵守團總支、學生會章程,執行本部決議,服從領導,完成校團委、學生會和部門交給的各項任務。
(4).愛國愛校,團結同學。堅決維護橋結學院云塘分會及其團總支、學生會的榮譽和團結。
第五章 經費與財務的管理
第9條 團總支、學生會各項經費開支,遵循勤儉節約,計劃使用的原則,經團總支、學生會主席同意后方可使用,財務管理遵守學校有關規定。
第10條 本部各項活動經費在合理范圍內使用,憑有效發票(或車票等憑證),由辦公室審核后方可報銷。
第六章 附則
第11條:本章程解釋權歸長沙理工大學土木與建筑學院團總支、學生會。
第12條:本章程修改權歸長沙理工大學土木與建筑學院團總支、學生會。
土木與建筑學院團總支學生會
200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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