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推薦工作的通知
2012-10-26 供 稿:
各研究生導師、研究生:
為發展中國特色研究生教育,促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12】342號)以及湖南省資助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見附件),結合我院實際,現將做好2013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推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嚴格按照文件精神認真貫徹執行。
1、學院嚴格按照管理辦法和評審通知的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把評審標準,確保獲獎學生的質量。
2、學院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委員名單根據《木與建筑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辦法》產生并公示。
3、基本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四)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五)碩士研究生已修完所有課程,且學位課程平均成績在75分及以上,無課程補考;博士研究生無課程補考;
(六)中期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級。
4、根據評審通知,博士、碩士研究生一年級學生不予參評。
5、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請于10月28日中午之前將如下材料報送至土建學院科研與研究生辦公室(電子檔和紙質檔均須報送):《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格式見附件)、《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分表》和相應的支撐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帶目錄裝訂成冊),用文件袋裝好。
支撐材料時限范圍:所有成果必須是在讀研究生期間獲得的,論文、獲獎等成果的截止時限是2013年10月28日。
6、評審基本原則:
(一)研究生本人申請
(二)國家獎學金評選主要依據學生的學習成績及科研成果,2013年新入學的新生、本碩連讀碩士一年級以及碩博連讀博士一年級學生暫不納入申請范圍。根據文件規定,誠實守信是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基本條件,對于國家助學貸款有違約記錄的學生,一律不得參評。
(三)評審委員會在評審過程中將充分尊重研究生導師的推薦意見。評審委員會確定獲獎學生名單后,在學院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提交學校審定。
附件一: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教育部)
附件二: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試行)
附件三:土木與建筑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辦法
附件四: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附件五: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分表
附件六:土建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非科研類獎勵審批表
土木與建筑學院科研與研究生辦公室、學生工作辦公室
2013-10-25
附件:
·附件一: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教育部).doc
·附件二: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試行).doc
·附件三:土木與建筑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辦法.doc
·附件四: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doc
·附件五: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分表(姓名+學號).xls
·附件六:研究生非科研類獎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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