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土木工程學院2021級土木工程、智能建造專業方向分流方案》的相關規定,經學生個人填報志愿,學院分流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現將2021級土木工程、智能建造專業分流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若有異議,可于2023年10月15日前以實名書面形式向教務辦反映,地點:工科二號樓A417,電話:85256007。
土木工程學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