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2級土木工程、智能建造專業培養計劃,學生在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進入專業方向培養階段。根據學校相關工作的通知,學院需要在2024-2025學年第一學期第六周之前完成相應學生專業方向分流工作。為做好土木工程專業2022級學生專業分流工作,根據學校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專業選擇意愿,特制定長沙理工大學土木工程學院2022級學生專業分流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按照“成績優先、遵循志愿、適度引導與合理調配”的基本原則,在公開透明的環境下,公平、公正地進行2022級學生專業分流。
(一)成績優先原則。在學生申報志愿的基礎上,原則上依據入學以來4個學期的平均學分績點,然后從高到低確定優先選擇權。
(二)遵循志愿原則。站在“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高度,分流工作充分考慮學生的學習興趣、今后發展意向和社會需求情況。在學生充分了解各專業方向特色和培養方向的基礎上,學生根據個人意愿填報專業方向志愿。
(三)適度引導與合理調配原則。綜合考慮各專業方向的教學資源,結合各專業方向學生就業狀況,對專業分流進行引導與調配,確保學生培養與教學質量,滿足社會對人才的需求。
(四)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增強專業分流工作的透明度,根據工作進度,對學生綜合成績、分流結果等分階段進行公示。
二、分流對象及要求
1.分流對象
2022級土木工程、智能建造專業學生
2.分流方向
專業名稱 |
分流方向 |
擬定班級數 |
備注 |
土木工程 |
橋梁工程 |
4 |
專業方向學生人數未達到20人應取消,并組織學生重新選擇專業方向。 |
建筑工程 |
2 |
巖土與隧道工程 |
2 |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 |
2 |
智能建造 |
橋梁工程 |
1 |
建筑工程 |
1 |
三、工作組組成及職責
負責全面統籌安排專業選擇工作,確定各專業名額分配,對專業申報、分配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組 長:王 磊
副組長:付 果 黃阿明
成 員:系主任、教務辦、學工辦年級負責人
四、實施步驟及分工
(一)公布分流方案。(9月19日)
(二)公布學生綜合成績排名(前四學期平均學分績點排名)。(9月19日))
(三)召開土木工程專業方向分流動員大會,由各專業方向派一位老師參加,自備專業方向介紹PPT等有關材料;由年級輔導員對專業方向分流實施方案進行解讀。學工辦負責會議安排和通知學生,教務辦負責確定各系宣講老師。(9月24日前)
(四)學生根據個人學習情況及興趣,征求家長意見,填報專業方向志愿表。土木工程專業每位學生可填報兩個專業方向志愿,要求所有志愿不能填寫同一方向,且不能為空,并親筆簽名確認。智能建造專業每位同學可填報一個專業方向,不能為空,并親筆簽名確認。學工辦收集志愿申請表紙質件和Excel格式的匯總表電子件。(9月26日前)
(五)學院組織審核志愿表,完成專業方向分流工作,公示分流結果。(9月30日)
土木工程專業:
學院首先根據學生志愿和入學前四學期綜合情況進行專業方向調整,直至選滿專業方向的限定名額。對未能滿足第一志愿者,則看第二志愿;未能滿足志愿者,則根據學生的平均學分績點排序再次進行調整。如平均績點相同,考慮第一學年綜合測評情況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沒有在規定時限內填報志愿的同學,或者沒有填報第二志愿的同學,由學院統一調配專業方向;
智能建造專業:
學院首先根據學生志愿和入學前四學期綜合情況進行專業方向調整,直至選滿專業方向的限定名額。沒有在規定時限內填報志愿的同學,由學院統一調配專業方向;
學院確定分流結果后,進行公示。對分流結果有不同意見的同學,可以在規定時限內,向學院提出申訴意見。
(六)最終結果報學校教務處。(10月8日)
五、其他說明
(一)所有學生必需嚴格按照學院分流方案,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逾期申報或者不申報者,視為放棄選擇權,由學院統一調配。
(二)已辦理休學的2022級學生,不參與2022級分流;從高年級降至2022級的學生,就讀原專業方向。
土木工程學院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1、2022級土木工程、智能建造專業方向分流志愿申請表
2、2022級土木工程、智能建造專業方向分流志愿填報情況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