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圖書館家具、設備由專人負責驗收和進行賬目管理,實物由各使用部室指定具體責任人保管和使用。
2、成批量的、符合學校公開招標條件的,按學校有關公開招標要求采購;零散的、尚達不到學校公開招標條件的,可由館辦或業務部門提出所需設備家具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參考價格和總經費預算,經館長審批同意后進行采購。
3、設備家具購回后須由設備管理員驗收,驗收合格后登記賬目,賬目上要寫明設備家具的名稱、型號、生產廠家、規格參數、價格、配件及購買日期等,并給設備家具按順序編號,每件一號,用油漆寫好。
4、設備管理員要建立設備卡,每件設一卡,卡上注明設備編號、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購買日期、價格等。領用人要在設備卡上簽名。
5、照相機、錄音機、錄相機、音響設備等全館公用設備由保管員負責管理,保管員管理的設備也要在設備管理員的設備卡上簽名。
6、各種設備家具一律禁止私自帶回家中使用,違者扣發期末獎酬金。
7、家具要建立家具卡,個人領用的辦公家具由使用人在家具卡上簽名。部室公用的成批家具由各室責任人在家具卡上簽名,成批家具按類每室設卡,注明起始編號。
8、暫時不用家具由保管員負責保管,并在家具卡上簽字。
9、各種設備家具使用人不得自行調換、移室。因工作需要、設備家具轉換使用人,或轉移到其它部室使用,必須到設備管理員處辦理轉移手續,并檢驗設備家具無誤后由新的使用人在卡片上簽名。
10、使用人要愛惜設備、家具,不得損壞。凡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一律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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