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游泳池(館)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長沙理工大學游泳池(館)的管理,保障游泳愛好者的人身安全,保證游泳教學、訓練的正常開展,特制訂長沙理工大學游泳池(館)管理規定:
一、開放管理機制:
1、 規范學校財務管理規定,由院辦統一自學校領取游泳票據,必須使用學校印制的游泳票,售票人員負責收取、匯總自己負責的游泳池(館)全天營業額,票款及培訓班費用全額上交學校財務,并開具稅務發票。
2、 各池(館)開放時間統一為:16:30—21:30。票價統一為30元。
3、游泳池(館)所需購買各項物品由各池(館)于開池之前統一上報體育學院,由體育學院嚴格按照學校財務審計制度統一審核采購。
4、培訓班費用為850元/12次,由體育學院指派人員于上課時間收取報名費,開具學員卡,學員憑學員卡登記考勤上課培訓。正、副池(館)長所帶培訓班原則上不能超過2個。
5、各池(館)應嚴格遵守體育學院制定的各項運營制度及收費標準。嚴禁出現提前開放、買卡送柜、游泳培訓班學員送游泳次數等未上報體育學院批準的各項優惠措施,如出現此類問題將追究池(館)管理人責任。
6、各池(館)管理負責人做好游泳池(館)從籌備到開放結束的一切事宜。如:學生救生員的選拔、救生員的體檢、開池前的場地衛生及設備調試、閉館后的整理等。
二、安全保證及運行機制
1、本年度各池(館)負責人,由體育學院領導班子開會研究確定人選。
東校區游泳池: 聯系領導:凌月紅
負責人:韋世海、伍華榮
西校區游泳館: 聯系領導:章羅庚
負責人:何志敏、楊全鋒
云塘校區游泳池:聯系領導:張懇、李龍
負責人:趙永紅、王威仁
2、正池(館)長負責本場館的全面工作,副池(館)長主要負責場內安全工作。負責人必須向本池(館)所有的工作人員進行上崗培訓及安全知識教育并對所承擔工作做出要求。為保持團隊協作,各池工作人員原則上按上一年度保持不變。
3、值班領導每周至少到所在池(館)巡視一次,每月至少參加一次工作人員會議,需經常保持電話查詢開放情況。公差及請假時間均不計算工作量。
4、游泳池(館)負責人必須依據長沙理工大學游泳池(館)目標管理細則中要求開展各項工作。負責人每天應提前30分鐘到崗,如有特殊情況,需向分管領導請假批準,請假時間不計算工作量。如無故遲到、早退、曠工,一經查實,將扣除當日值班津貼。開放時間內池(館)長必須有一定時間在救生椅值班。如池(館)負責人在工作期間出現嚴重違規、違紀及重大安全事故,由體育學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給予處理。
5、救生員值班期間不得在救生臺上抽煙,不得接聽電話。
6、各池(館)應統一救生員著裝,各項制度統一規范要求。
體育學院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