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系黨總支領導下履行維護、建設、參與和教育職能,發揮工會組織作為黨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通過各種渠道,反映教職工的意見,積極參與院系的民主管理,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和民主權利。根據需要參加院系行政有關會議,參與院系發展建設和有關教職工切身利益問題的討論。
二、履行教代會工作機構職責,主持教代會日常工作和代表大會的籌備、組織工作。
三、制定工會工作計劃,組織指導工會小組的工作,做好工作總結。
四、圍繞院系中心工作,動員廣大教職工深入開展“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活動,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對教職工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民主、法制、紀律教育,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教育。
五、協助行政抓好教職工的業務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廣大教職工科學文化素質。
六、積極組織教職工開展群眾性的文娛、體育活動,加強各種文體組織和文體活動場所、器材、設備的建設;指導教職工群眾社團、協會工作。
七、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做好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優秀工會積極分子、先進工會集體、“三八”紅旗手、“五好家庭”的評選(推薦)、表彰和管理工作。
八、堅持創建“職工之家”和“職工小家”活動。
九、領導和加強女教職工委員會的工作,組織女教職工參與院系民主管理。依法維護女教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各種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做自尊、自信、自主、自強的新女性。
十、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協助院系行政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
十一、依法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和財產。辦好教職工集體福利事業。重大節日、假日組織慰問傷病、生活特困的教職工;組織慰問剛逝世的教職工家屬;做好會員和教職工福利工作。
十二、完成上級工會、系黨總支交辦的其它工作。
長沙理工大學文學與新聞學系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