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演播廳是學校教育教學及校園文化活動的重要演播場地,非相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入內。
2.演播廳主要用于各類電視節目錄制和在線視頻直播,原則上不借用,外單位人員、其他部門人員參觀、使用,須經主管領導簽字許可。
3.演播廳相關設備應由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管理、指導使用;平時要做好設備的調試、維護及保養工作。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硬件配置或拆卸,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報告主管領導批準,并做好記錄。
4.進入演播廳必須服從工作人員的指揮和安排,并保持室內整潔、安靜,自覺維護良好的錄播環境。愛護室內設施,嚴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設備,不按規定操作引起損壞者,要照價賠償。
5.節目錄制時,應嚴格按照錄制申請表上的主題進行錄制,不允許播放涉及版權糾紛、國家禁止傳播的內容,自帶的存儲設備必須進行殺毒處理。
6.錄播時要保持絕對安靜,禁止喧嘩、隨意走動,嚴禁帶食物、飲料入內,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設備、桌椅、墻壁上亂涂亂刻。
7.錄播完畢后,相關人員要在登記表中登記,工作人員必須檢查設備,切斷總電源,關好門窗,消除一切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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