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會(或直屬工會小組):
根據教育部、中國教科文衛體會關于組織教職工暑期療休養活動的有關精神和全總、省總關于模范職工之家建設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校工會2016年工作計劃,校工會決定今年暑假啟動優秀教職工療休養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加療休養人員條件:
省部級及以上教學名師獎獲得者、各類人才工程人選(含特聘教授等)、各類專家稱號獲得者、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師德標兵、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科技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芙蓉百崗明星、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五一巾幗標兵等。
二、療休養費用:
療休養費從2016年工會經費預算中“優秀教職工療休養費”專項支出。各分工會2016年療休養費用詳見附件。
根據財政部、全國總工會《關于組織少數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短期休養活動經費開支問題的通知》精神,參加人員的療休養費用由工會負責;往返交通費由個人承擔,有條件的單位可給予適當補貼。
三、相關要求:
1. 各分工會應及時向所在部門黨、政負責人匯報,將通知精神傳達到每一位符合條件的教職工,參加優秀教職工療休養活動的人員須經集體研究確定。
2. 各分工會組織優秀教職工療休養活動要結合單位實際,精心安排,堅持安全第一原則,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3.請各分工會認真制定療休養計劃,做好經費預算,選擇合適的療休養地點、線路等,確保本單位優秀教職工療休養工作的順利進行。
4.組織優秀教職工療休養注意事項:
①注意活動內容:是休養而不是旅游。應參照勞模休養的內容來組織:療休養主要安排形勢報告、交流座談、健康體檢和講座、參觀考察、文體活動等內容。
②把握休養地點:原則上到職工療養院或者療休養所。
③經費開支規范:經費直接支付給接待休養的療養院或者療休養所。
④嚴格組織形式:療休養人員可分期分批進行,每期時間原則為3-5天,不能通過旅行社組織。
⑤經費使用報銷:參照勞模休養活動的政策執行。
各單位參加療休養人員憑個人符合療休養條件的證明材料、療休養所在地正規發票,在單位分配經費限額內經分工會主席簽字后,到校計財處工會會計楊文革處(一辦A203室)辦理報銷手續。
當年療休養費用限當年度使用,年底清零。
校工會聯系人:上官鑒,地址:一辦公樓A413室,電話85258209。
附件:校工會2016年度優秀教職工療休養費用分配表
校工會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