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分工會(直屬工會小組):
為了總結經驗,表彰先進,校工會根據年初工作安排,決定評選表彰2016年度先進基層工會組織和工會工作先進個人。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評工作
2016年度工會工作考評參照新出臺的《長沙理工大學分工會工作量化考核辦法》(2017年試行)(詳見附件1)的考核指標執行。每個分工會(直屬工會小組)可參照該辦法對本單位2016年度工會工作進行全面總結。
二、評優評先工作
(一)名稱及名額
1.先進基層工會組織:按分工會總數的20%評選。
2.優秀工會干部:會員人數在100人以下的推薦1名,會員人數在100人以上的推薦2名。獲得“先進基層工會組織”的分工會主席將視為“優秀工會干部”,不占單位推薦名額。
3.工會活動積極分子:各分工會推薦1名/100人,工會小組視情況可推薦1人。
(二)評選條件
1.先進基層工會組織
認真貫徹落實工會法規、文件和各級領導關于工會工作的指示精神;圍繞中心工作,切實履行工會職能;按要求召開本單位教代會;調動全體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凝聚力強;積極組織教職工參加學校以及工會組織的教學比賽活動、教職工之家建設、各類文體競賽、扶貧幫困等活動,成績顯著;積極組織教職工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全民健身活動,效果好。
2.優秀工會干部
熱愛工會工作,甘于奉獻,熱心為教職工服務,密切聯系群眾,積極帶領和組織教職工參加校工會、分工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工作成績突出的校工會委員、校經審委員、校女職工委員和分工會委員或小組長。
3.工會活動積極分子
有較強的工會組織觀念和會員意識,認真履行工會會員義務,在做好本職工作同時,積極參加或協助工會組織開展各項活動,獻策出力,在工會工作中作用突出,成績顯著。
(三)評選辦法及獎勵
1.申報先進基層工會組織的單位可參照 “長沙理工大學分工會工作量化考核指標”(詳見附件1)進行自評,提出申請并經同級黨組織同意后申報。
2.優秀工會干部和工會活動積極分子是由分工會根據評選條件和名額組織評選和推薦,經同級黨組織同意后申報。
3.校工會組織召開校工會委員會會議,集體討論確定先進基層工會組織、優秀工會干部和工會活動積極分子名單。
4.校工會將于年底召開2016年度工會工作總結表彰會(時間另行通知),對獲得“先進基層工會組織”、“優秀工會干部、”和“工會活動積極分子”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三、要求:
1.2016年度工會工作總結是工會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今年評選先進基層工會組織的一項重要指標,請各分工會高度重視,按時按要求提交材料。
2.材料要求:
⑴每個分工會(直屬工會小組)須提交交紙質的年度工作總結報告(一份,2000字以內);
⑵申報先進基層工會組織的單位須提交:
①紙質“先進基層工會組織申報表”(附件2,一式二份);
②“長沙理工大學分工會工作量化考核指標”自評表(附件1之附件,一份);
⑶推薦優秀工會干部和工會活動積極分子須提交相關推薦表(附件3、4表,一式二份)。
⑷以上材料紙質版簽字蓋章后請交校工會辦公室(一辦A314),聯系人:上官鑒,聯系電話:85258209;電子版請發至:[email protected]。
3.材料上交截止時間:2016年12月9日。
附件:
1.《長沙理工大學分工會工作量化考核辦法》(2017年試行)
2.先進基層工會組織申報表
3.優秀工會干部推薦表
4.工會活動積極分子推薦表
校工會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