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會(直屬小組):
根據湖南省教育基金會《2017年開展求助特困教師活動方案》通知精神,現將“省教育基金會2017年‘愛燭行動’救助活動”工作安排如下:
一、救助名額及條件
1.全校共1名,面向全校教學一線特困教師;
2.特困教師須滿足條件:本人患重大疾病、負債5萬元以上,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損失巨大,生活特別困難;
3.申報對象須為首次申請省教育基金會的救助。
二、救助標準
標準為1萬元/人。
三、活動程序
1.4月上旬,接上級通知并傳達到各分工會。由教師本人申請,各分工會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推薦符合條件的特困教師(無符合要求的可不推薦),并按照要求填報相關材料,于4月19日前將推薦人選名單及申報材料報校工會;
2.4月20-21日校工會組織審核材料,評議推薦人選并公示,4月底以前將推薦人選及材料上報省教育基金會;
3.5-6月,省教育基金會審批救助名單及資料,公示特困教師名單無異議后,開展救助活動,發放救助金;
4.10月底前,各市(州)教育基金會報送救助對象反饋材料等。
四、活動要求
1.建設特困教師數據庫。各分工會(直屬小組)全面摸清特困教師情況,定期完善更新特困教師數據庫,做到精準識別,精準救助;
2.嚴格申報程序。各分工會(直屬小組)要嚴格按照《“愛燭行動”救助特困教師暫行辦法》的要求審核特困教師名單及材料[匯總表,申請表,身份證、教師證、醫院診斷結果復印件,住院花費票據,當地政府部門(民政局/所、居委會/村委會)出具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等相關證明],按規定時間申報。
附件1:湖南省教育基金會開展“愛燭行動”救助特困教師申請表
附件2:湖南省教育基金會開展“愛燭行動”救助特困教師活動匯總表
校工會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