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精神,著力推進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實施綱要》和二十二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指導意見》的實施,及時總結2014-2018年來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經驗,鼓勵各學院開展特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經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研究決定,擬評選和表彰一批優秀集體、先進個人。具體評選和表彰辦法如下:
一、獎項及參評對象
(一)心理健康教育優秀集體
參評對象:各學院
(二)心理健康教育先進個人
1、領導組參評對象:各學院黨委書記、副書記、院長、副院長
2、輔導員組參評對象:一線專職輔導員、心理中心專職教師
3、班主任組參評對象:本科生班主任、研究生導師
(三)朋輩心理互助優秀團隊
參評對象:校、院兩級朋輩心理互助組織(含社團)
(四)朋輩心理互助先進個人
參評對象:校、院兩級朋輩心理工作部(社團)成員,班級心理委員、寢室心理委員
二、參評基本條件
(一)心理健康教育優秀集體
1、學院黨政高度重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將之納入學院人才培養工作體系。
2、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系完整,校院兩級聯動機制良好。
3、全面鋪開成長輔導工作,成長輔導室建設符合標準。
4、輔導員獲得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資質超過30%。
5、2014-2018年學院沒有突破心理問題“零”指標。
(二)心理健康教育先進個人
1、領導組:關心、支持、指導和參與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2014-2018年在現在崗位工作。
2、輔導員組:有5年及以上時間的工作經歷,具有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資格證;積極參加專業培訓,參評校成長輔導案例評比并獲得獎項;參評的心理輔導員須擔任心理輔導員5年及以上時間。
3、班主任組:原則上在2014-2018年期間擔任班主任或研究生導師工作,積極學習心理健康教育知識,主動開展成長輔導。
(三)朋輩心理互助優秀團隊
1、團隊成員堅持正確導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
2、有明確的組織章程和健全的規章制度,有較為完善和規范的工作機制,學期初有計劃,學期末有總結,活動有記錄,檔案詳實有條理。
3、能夠持續組織和開展形式活潑、富有成效的心理健康教育類活動,對同學的成長成才發揮積極作用。每學年組織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4次(含)以上。
4、隊伍建設完備,有明確的指導教師,換屆和招新工作規范,組織架構比較完善。
5、認真完成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組織的各項工作,與校朋輩心理互助部配合良好,積極宣傳、組織、參加校級和院級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并取得一定成效。
(四)朋輩心理互助先進個人
1、參加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舉辦的朋輩心理互助員培訓并取得結業證書。
2、積極組織或參與校級、院級、班級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不少于4次。
3、與老師及本班同學保持良好的溝通,主動了解同學的心理狀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反饋給老師,在老師的指導下繼續關注同學的后續心理動態。
4、有幫助同學提升心理健康水平的優秀事跡。
三、評選名額
1、每個學院均可參加各項申報。
2、心理健康教育先進個人每個學院推選4名;朋輩心理互助先進個人的名額為學院朋輩心理互助員成員總數的5%,具體名額分配見附件一。
四、評選程序
(一)學院初評
請各學院在5月27日之前完成學院初評。
(二)學院推薦
1、申請材料以學院為單位于5月28日17:00之前上交,電子檔請發送至2923553470@qq.com;紙質檔請交至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二辦公樓B408)。
2、心理健康教育優秀集體申報材料:提交《長沙理工大學“心理健康教育優秀集體”申報表》(附件二);
3、心理健康教育先進個人申報材料:提交《長沙理工大學“心理健康教育先進個人”申報表》(附件三)。同時以學院為單位進行名單匯總(附件六);
4、朋輩心理互助優秀團隊申報材料含:事跡材料(1000字左右)、優秀團隊彩色電子照片1張(合影或活動照均可,JPG格式)、《長沙理工大學“朋輩心理互助優秀團隊”申報表》(附件四);
5、朋輩心理互助先進個人需提交《長沙理工大學“朋輩心理互助先進個人”申報表》(附件五)。同時以學院為單位進行名單匯總(附件六);
(三)學校復審
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據參評標準詳細考察各學院推薦的心理健康教育優秀集體、心理健康教育先進個人、朋輩心理互助優秀團隊、朋輩心理互助先進個人資格審查。
五、表彰獎勵
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將于6月8日晚舉行表彰大會,對獲獎的團隊與個人進行現場表彰,并頒發獲獎證書和獎品。
附件一:長沙理工大學“朋輩心理互助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表
附件二:長沙理工大學“心理健康教育優秀集體”申報表
附件三:長沙理工大學“心理健康教育先進個人”申報表
附件四:長沙理工大學“朋輩心理互助優秀團隊”申報表
附件五:長沙理工大學“朋輩心理互助先進個人”申報表
附件六:長沙理工大學心理健康教育先進個人匯總表
長沙理工大學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