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財政廳、教育廳下發的《關于下達2019年高校國家獎助學金中央資金的通知》(湘財教指【2019】26號)、學校《關于印發修訂后的<長沙理工大學學生資助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長理工大學【2017】22號)》文件精神,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經學生申請,學院初審,學校審核,推薦文法學院劉宣暢等834名同學參評2018-2019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文法學院劉佳等5525名同學參評2019-2020學年國家助學金,具體名單見附件。
現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于11月14日前反饋至學校紀檢監察處(電話:85258030)或學生工作部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電話: 85258162)。11月30日前未按有關規定辦理緩交學費或惡意欠費的學生取消參評獎助學金資格。
學生工作部(處)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