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進一步加強校風、學風建設,激勵廣大學生勤奮學習、全面提高自身素質、發揚創新創業精神,發揮優秀學生典型在學風建設和人才培養中的作用,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決定在2025屆畢業生中評選校級“優秀畢業生”和“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現就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自覺學習黨的理論知識,政治立場堅定。
(二)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
(三)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秀,順利完成學業,具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
(四)身心健康,熱愛集體,關心同學,積極參加校內外實踐及公益活動,在校期間達到《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良好等級以上。
(五)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成績顯著,并獲得有關重要獎勵,其中:
1.獲評“優秀畢業生”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獲得省級或以上有關榮譽;
(2)被評為校級三好學生、優秀黨員、優秀團員或校級優秀學生干部、優秀黨員干部、優秀團員干部等校級獎勵兩次以上(含兩次)。
2.獲評“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的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參加省級及以上創新創業大賽并獲獎;
(2)創新創業實踐成效較為顯著(從項目時間、規模、質量、效益、前景及影響力等方面綜合評價)。
二、時間安排
1.2024年12月25日前,各學院組織各畢業生班級學習《長沙理工大學“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并參照上述評選條件,進行班級宣傳發動,在班級全體學生民主討論的基礎上,集體醞釀推薦校級“優秀畢業生”。
2.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31日,各學院按照分配名額(見附件1)在廣泛征求師生意見的基礎上,討論確定推薦人員,在學生中組織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三天)。
3.2025年1月3日17:00前,學院組織學生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優秀畢業生登記表》(附件2,附符合條件的獲獎證書復印件一份)、《長沙理工大學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登記表》(附件3,附相應材料復印件一份),所有復印件須經學院審核原件并簽字蓋章。匯總填寫《長沙理工大學2025屆優秀畢業生匯總表》(附件4)、《長沙理工大學2025屆優秀畢業生名單(樣表)》(附件5)、《長沙理工大學2025屆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獲獎情況匯總表》(附件6),將附件2-4的紙質版報送學生工作部(學活A407辦公室),并將附件4-6電子版發學生事務管理辦公室郵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三、評選要求
1.各學院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學習有關文件和本通知精神,嚴格把握評選條件,推選工作公正、公平、公開,寧缺勿濫。
2.參軍入伍退役后入學或復學的2025屆畢業生,滿足評選條件的,可優先推薦,不受評選名額指標限制。對響應國家號召,參加國家或湖南省組織實施的基層就業項目,自愿到基層、邊遠地區、貧困縣和艱苦行業就業的畢業生,特困家庭畢業生或身體殘疾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
3.各學院要通過評選活動,教育、引導畢業生對本人在校期間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回顧和總結,激發學生蓬勃向上的熱情,促進優良學風建設。要教育被評上的“優秀畢業生”再接再厲,在學習、生活和工作中繼續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附件1:2025屆本科優秀畢業生名額分配表
附件2:長沙理工大學優秀畢業生登記表
附件3:長沙理工大學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登記表
附件4:長沙理工大學2025屆優秀畢業生匯總表
附件5:長沙理工大學2025屆優秀畢業生名單(樣表)
附件6:長沙理工大學2025屆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獲獎情況匯總表
學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