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和湖南省財政廳、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學校將開展2019年國家獎學金的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金來源與適用范圍
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國家獎學金獎勵對象為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二、獎勵資助標準與基本申請條件
獎勵對象: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習成績和在校表現特別優秀的學生。
獎勵標準:每人每年8000元。
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上學年無不及格現象,學業成績和綜合測評在本專業排前10%;如排名在10-30%之間,則需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非常突出(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否則不具備申請資格。學習成績、綜合考評成績排名的范圍由各學院自行確定,院、年級、班級排名均可,但必須注明評選范圍的總人數。如果成績排名、綜合排名都不是最靠前的,需要單獨說明推薦理由。
三、評選名額分配
國家獎學金各學院評選名額分配見附件。
四、評選基本原則
1.國家獎學金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努力擴大受益面、充分發揮其激勵作用和資助功能的基本原則。
2.學生可根據申請條件,按學年向學校提出申請(每學年一次,符合條件的學生可連續申請)。
3.在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申請國家獎學金;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五、評選時間安排
9月11日-12日,各學院進行班級動員,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交書面申請,提供成績單、獲獎證書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9月13日—9月16日,各學院受理學生的申請材料,確定初選名單,在本學院學生集中的地方公示五個工作日,請于9月25日前在系統里完成國獎學生的信息錄入并提交;9月26日-9月27日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對系統中上報的信息進行審核,并對不符合要求的申請在系統中予以退回;待系統中上報的申請審核通過之后,學院再導出對應的申請審批表,學院副書記簽字蓋章,相關紙質檔材料請于9月29日-9月30日報送學生工作部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現場審核,具體報送材料如下:
1.《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紙質版)一式兩份;
2.國獎初審名單匯總表;
3.學生成績單、獲獎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復印件由輔導員簽字,原件已核,并蓋章);
六、發放辦法
國家獎學金申請材料由學校報省教育廳審核后報教育部批復。獲批復后,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學生。國家獎學金由教育部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獎勵證書,并記入學生檔案。
七、相關要求
1.各學院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評審工作,確保國家獎學金真正用于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
2. 各學院不能隨意增減獎勵名額、拆分指標,評審對象不得采取“輪流坐莊”的方式,分配指標時一次性分配到位,不能留備用指標二次分配,務必將指標落實到每個學生,杜絕弄虛作假行為。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要接受學校相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3.評審及系統錄入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學生工作部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聯系(電話:85258162)。
附件1:2019年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附件2:國家獎學金發放表
附件3:國家獎學金系統錄入及系統操作說明
附件4: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填寫模板(此表做參考,正式表格由系統導出上交)
附件5:國獎評審注意事項
附件6:國獎初審名單匯總表
學生工作部(處)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