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進一步加強校風、學風建設,調動廣大學生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優秀學生典型在學風建設和人才培養中的作用,請各學院按照相關文件精神,認真做好2020屆“優秀畢業生”的評選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政治思想過硬。
2、學習勤奮刻苦,學業成績優秀,具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
3、遵紀守法,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熱愛集體,關心同學,積極參加校內外實踐及公益活動。
4、身體健康,在校期間達到《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良好等級以上。
5、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成績顯著,曾獲得省級或省級以上獎勵。
(2) 兩次或兩次以上被評為校級三好學生、優秀黨員、優秀團員或校級優秀學生干部、優秀黨員干部、優秀團員干部,或者評選規模、獲評難度與前面相當的校級獎勵。
(3)創新創業成效顯著(從項目時間、規模、質量、效益、前景及影響力等方面綜合評價),獲學校擇優推薦。
二、校級優秀畢業生
1. 2019年12月24日—2019年12月29日,各學院組織各畢業生班級學習《長沙理工大學“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并參照上述評選條件,進行班級宣傳發動,集體醞釀推薦校級“優秀畢業生”。
2. 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7日,各學院按照分配名額(見附件1)討論初選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三天)后確定推薦名單,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優秀畢業生登記表》、《長沙理工大學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登記表》(見附件2、3,一式兩份,附符合條件的2個獲獎證書復印件一份,復印件須經學院審核蓋章),于2020年1月7日前將《長沙理工大學優秀畢業生登記表》、《長沙理工大學優秀畢業生匯總表》(見附件4)紙質版報送學生工作部學生事務管理辦公室(學活A402),并將匯總表的電子版發學生事務管理辦公室郵箱([email protected])。
3. 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0日,學生工作部審核、匯總、公示。
三、省級優秀畢業生
請各學院按照分配名額,從2020屆校級優秀畢業生中擇優推薦省級優秀畢業生,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三天)后確定推薦名單,于2020年1月7日將《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0屆優秀畢業生推薦表》、《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0屆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推薦表》(見附件5、6,一式兩份,附符合條件的2個獲獎證書復印件一份,復印件須經學院審核蓋章)、《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0屆優秀畢業生推薦名冊》(見附件7)各一份紙質材料和按推薦名冊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條件的2個獲獎證書復印件報送至學生事務管理辦公室(學活A402),并將附件7的Excel版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0屆優秀畢業生名單(Word版樣表見附件8)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四、評選要求
1. 各學院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學習有關文件和本通知精神,嚴格把握評選條件,公正、公平、公開地推選出真正優秀的畢業生,寧缺勿濫。
2. 根據省教育廳文件精神(湘教通〔2019〕355號),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參軍入伍退役后復學或入學,滿足畢業條件的,可優先評選,不受評選指標限制。對響應國家號召,參加國家或湖南省組織實施的基層就業項目,自愿到基層、邊遠地區、貧困縣和艱苦行業就業的畢業生,特困家庭畢業生或身體殘疾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
3.各學院要通過評選活動,教育、引導畢業生對本人在校期間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回顧和總結,激發學生蓬勃向上的熱情,促進優良學風建設。要教育被評上的“優秀畢業生”再接再厲,在學習、生活和工作中繼續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附件1:2020屆優秀畢業生名額分配表
附件2:長沙理工大學優秀畢業生登記表
附件3:長沙理工大學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登記表
附件4:長沙理工大學優秀畢業生匯總表
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0屆優秀畢業生推薦表
附件6: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0屆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推薦表
附件7: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0屆優秀畢業生推薦名冊
附件8: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0屆優秀畢業生名單(樣表)
附件9:《關于評選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0屆優秀畢業生和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的通知》
學生工作部(處)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