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9年度學生資助工作先進個人
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為進一步總結經驗,樹立典型,更好地開展學生資助工作,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勤工助學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學生工作部(處)決定開展2019年度學生資助工作先進個人評選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學生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1、參評對象:2018年9月—2019年6月勤工助學在崗學生。
2、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修養。
3、熱愛勤工助學工作,熟悉勤工助學業務,工作業績突出。
4、以身作則,吃苦耐勞,生活簡樸,能正確處理學習與勤工助學的關系,學習成績良好,綜合素質較高。
二、評選程序及辦法
1、各學院按要求認真總結一年來的學生資助工作,對照評選條件推薦學生資助工作先進個人,認真如實填寫 《學生資助工作先進個人申請表》(學生)、《學生資助工作先進個人匯總表》(學生)、個人申請書(學生)。
2、各學院在12月30日之前將以上紙質材料上交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學生資助工作先進個人匯總表》(學生)電子檔發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3、學生先進個人推薦比例為參評總人數的15%(職能部門勤工助學學生的申請表上交到學院匯總,總人數為學院與職能部門的總和)。
三、表彰獎勵
由學生工作部(處)發文對學生資助工作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附件1: 《學生資助工作先進個人申請表》(學生)
附件2: 《學生資助工作先進個人匯總表》(學生)
附件3: 《學生先進個人考核內容及評價標準》(學生)
學生工作部(處)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