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先進班集體創建評比辦法》(部學字〔2011〕24號)(以下簡稱《評比辦法》)的相關要求,現將本年度先進班集體創建活動的申報、立項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項指標
學院推薦的立項班級應不超過學院可申報班級總數的20%。
二、申報及立項條件
(一)申報條件
各學院大一到大三(五年制含大四)各本科班級均可申報。
(二)立項條件
1.思想政治表現好,經常性開展“四史”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生動活潑,班風文明健康、積極上進。
2.班級學風建設現狀分析準確到位。
3.班級的創建目標與方案切實可行。
4.班級成員對創建工作積極認同并響應。
學院對以上要點進行考查,考查通過的班級準予立項。
三、工作流程
(一)申報
擬申報班級召開“創建先進班集體”主題班會,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創建工作目標和實施方案,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先進班集體創建立項申報表》(附件1),提交學院審核。
(二)立項
各學院對申報班級提交的創建目標和實施方案進行審查、選拔。通過選拔的班級經院內公示至少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學院統一報送學生工作部審批通過。
四、工作要求
1.先進班集體創建活動是加強班集體建設的重要措施,旨在激發全校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形成“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樹立身邊榜樣和典型。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廣泛宣傳動員,指導各班級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班級創建目標與實施方案,組織各班級扎實開展班集體思想建設、組織建設、文化建設、學風建設和特色建設,充分發揮班集體團結學生、組織學生、教育學生的作用。
2.各學院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完善學院先進班集體創建活動實施細則。在考查和推薦的過程中嚴格把關,確保先進班集體的創建質量。
3.2021年度先進班集體創建活動實施階段為2021年全年,其間,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全體輔導員、班主任均須定期對班級的實施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
5.2021年度先進班集體創建活動學年考核及評優工作初定于2021年12月開展,請各學院明確工作進度安排,抓好跟蹤和監督。
五、材料報送
1. 需報送的材料:《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度先進班集體創建立項申報指標控制表》(附件2)、《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度先進班集體創建立項申報匯總表》(附件3)的紙質版、電子版各一份,其中紙質版需經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其他申請材料由學院留存備查。
2. 報送方式:附件1-3的紙質版材料報送至學生事務管理辦公室(學生活動中心A402),電子版材料發至[email protected]。
3. 報送截止時間:2021年6月2日17:00。
附件:
1. 長沙理工大學先進班集體創建立項申報表
2. 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度先進班集體創建立項申報指標控制表
3.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度先進班集體創建立項申報匯總表
學生工作部(處)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