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團支部:
為貫徹落實團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工作部署,按照團中央《學校共青團工作五年規劃綱要》要求,以立德樹人為目標,不斷增強共青團組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經研究決定,在全校各級共青團組織中開展“五四紅旗分團委”等先進集體、“優秀團員標兵”等先進個人的評選活動。現將評選活動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項目及名額分配
1、先進集體
(1)校級“五四紅旗團支部”:評選方案見《關于評選長沙理工大學2015-2016學年校級“五四紅旗團支部”的通知》(見 附件一)。
(2)“先進團支部”:由分團委組織評選,推薦6個院級先進團支部參評校級“先進團支部”,具體評選方案見《長沙理工大學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大學生先進團支部評選標準》(見 附件二)
注:“五四紅旗團支部”名額含在“先進團支部”之內。
2、先進個人
優秀團干:全院團員人數的1.5%;(22人)
優秀團員:全院團員人數的6%;(86人:大一和大四每班級推薦1人,大二和大三每班級推薦2人,剩余名額由學生填寫報名表自行申請)
優秀團員標兵:全院團員人數的1%(15人)
先進個人單項獎:
社會實踐活動先進個人:全院團員人數的1%;(15人)
科技創新先進個人:全院團員人數的1%;(15人)
社團活動先進個人:全院團員人數的1%;(15人:由學生社團聯合會負責評選,具體評選比例由學生社團聯合會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文體活動先進個人:全院團員人數的1%。(15人)
注:以上各項個人獎項申請表請于附件四處自行下載。
二、先進個人評選標準
優秀團員、優秀團員標兵等先進個人的評選標準(見 附件三)
三、報名表上交時間及相關要求
1、先進集體
請申請“五四紅旗團支部”、“先進團支部”于4月16日下午5:00之前將申報材料交至能動學院學工辦工一A415,電子稿以“XX團支部-‘五四紅旗團支部’/‘先進團支部’評選材料”為郵件主題發送至組織部郵箱[email protected]。
2、先進個人
所有獎項的申請材料以班級為單位進行上交,4月19日下午5:00之前將紙質檔材料上交至能動學院學工辦工一A415,電子檔以“XX團支部-‘五四評優’材料”為主題發送至組織部郵箱[email protected]。
注:申請先進個人單項獎(社會實踐先進個人等)的同學請以班級為單位遞交相關證書復印件。
如有疑問請聯系能動學院分團委組織部部長高靜(15675154932),組織部副部長於亞子(18390862464)。
附件一:《關于評選長沙理工大學2015-2016學年校級“五四紅旗團支部”的通知》
附件二:《長沙理工大學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大學生先進團支部評選標準》
附件三:《優秀團員、優秀團員標兵等先進個人的評選標準》
附件四:《“五四評優”先進個人單項獎申請表》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分團委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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