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進一步在我校形成自強不息,勵志成才的良好氛圍,充分展現我校大學生的精神面貌,引導學生積極面對生活學習中的困難和挫折,砥礪青春,迎難而上,勇敢承擔黨和國家賦予的光榮使命,我校將組織開展2016年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認真組織實施。
一、活動主題
青春自強?勵志華章——一起做“六有”大學生
二、活動時間
2016年10月-2017年2月
三、活動主辦方
共青團長沙理工大學委員會
長沙理工大學學生工作部(處)
長沙理工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四、活動目標
自強不息踐行科學發展,勵志青春點亮中國夢想。通過開展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宣傳我校學生不畏艱難、自強勵志的感人事跡,樹立可親、可敬、可信、可學的先進榜樣,充分展現長理學子積極進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風貌。
五、報名條件
1、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熱心公益,樂觀向上;
3、在愛國奉獻、道德弘揚、科技創新、自主創業、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跡或成就,在當代大學生中能夠起到可親、可敬、可信、可學的榜樣作用;
4、本人事跡在校園媒體或其他社會媒體上有過相關報道或介紹,取得較大反響;
5、往屆“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和“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標兵”不再參加本次活動,“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提名獎”獲得者不受此限。
六、獎勵安排
設“自強之星”獎及“自強之星提名”獎,每名獲獎者將獲得由校團委、學工部和馬克思主義學院共同頒發的證書及紀念品。其中的典型代表將推薦到團省委參評全國“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評選。
七、活動內容及安排
1、宣傳發動階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各班以主題班會、團日活動等方式組織學習我校2013年度“全國大學生自強之星”吳黎明以及2014年度“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朱明志的先進事跡,在優秀人物的感召下,培養自立自強的精神,并挖掘、推選本班“自強之星”。
2、評選院級“自強之星”階段(11月1日—11月5日)
各學院根據“自強之星”評分標準(見附件3)開展院級評選,同時開展院級“自強之星”宣傳、學習活動。
(1)請各學院推薦1-2名候選人登陸“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官網(http://star.xiaomei.cc/),點擊“我要報名”,注冊或使用手機動態密碼登錄青云網報名系統后,按照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并提交至后臺,提交完成后即為網絡報名成功。最遲在2016年11月6日24時前完成注冊。
(2)報名成功的候選人須最晚在11月6日前開通新浪微博,關注“大學生自強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強之星#話題下發布個人報名主頁鏈接和以一起來做“六有”大學生為主題的宣言,并@大學生自強之星@共青團中央學校部,獲得不少于30個轉發支持。
(3)報名成功的候選人還須關注“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微信公眾號,點擊公眾號菜單第一項“尋訪自強之星”,進入2016年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簡介,轉發該微信至朋友圈,在發布時配文字說明:我是****學校(學校名稱)**(參選人姓名),正在參加團中央與全國學聯主辦,中國青年報社承辦,新東方協辦的2016年度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校級尋訪階段,我的一起來做“六有”大學生宣言是****!請為一起來做“六有”大學生點贊!須集齊不少于30個贊。
請各學院推薦1-2名候選人,11月7日前以學院為單位報送材料至二辦B115。應報送材料(樣本見附件3)包括:《長沙理工大學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推薦表》(見附件1)紙質檔及電子稿、個人簡介紙質檔(先填寫后打印)及電子稿、事跡材料紙質檔及電子稿(不超過3000字)、生活照(電子照片)2張、獲獎證書復印件紙質檔、微博微信轉發和點贊截圖(電子檔及紙質檔)。電子檔資料統一打包發至[email protected];紙質檔報送至二辦B115。
3、評選校級“自強之星”階段(11月8日—11月27日)
專家評審。由多名輔導員、教師代表組成評審團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評分表》(見附件2)對候選人材料進行評分。
師生投票。投票形式為網上投票和流動站投票。網上投票:在陽光傳媒主頁開辟長沙理工大學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專區和投票通道。流動站投票:11月21日至11月24日在金盆嶺校區和云塘校區開展。
學工部、校團委根據網上投票(權重20%)、流動站投票(權重20%)、專家評審(權重60%)的原則,評出長沙理工大學“自強之星”獎及“自強之星提名”獎。
4、推選 “2016年度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階段(11月28日—12月5日)
學校成立主管校領導為主任,學生工作部(處)、組織部、宣傳部、校團委、關工委、馬克思主義學院等單位的負責人為成員的學校推選委員會。從“自強之星”中推選1至2名參加團中央、全國學聯舉辦的“2016年度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評比活動。
八、其他事項
1、長沙理工大學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辦公室設在校團委志愿服務指導辦公室,由劉仁老師負責活動的實施。
2、各學院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組織工作,做到人人知曉、人人參與、人人學習,通過推薦典型、宣傳典型、學習典型的方式,用自強勵志典型人物的優秀事跡感染、教育、激勵全體學生。
3、學生個人或團體在本次推選、評選中出現的徇私舞弊現象,一經發現直接取消評選資格,并視情節追究相應責任。
附件:
1、長沙理工大學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推薦表
2、長沙理工大學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評分表
3、長沙理工大學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報送材料電子檔樣本
共青團長沙理工大學委員會
長沙理工大學學生工作部(處)
長沙理工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