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高校“雙一流”建設,根據《關于實施第三周期湖南省大學生思想道德素質提升工程的意見》(湘教工委發〔2015〕7號)文件精神,結合廳委整體工作安排和2016年底提前下達2017年提升工程項目和經費的要求,經研究,決定組織申報2017年大學生思想道德素質提升工程省級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立項數量及資助額度
2017年大學生思想道德素質提升工程共安排5大項目,7個子項目,分別為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創新項目、實踐育人共同體建設項目、大學生德育實踐項目、網絡文化精品項目、特色成長輔導室項目、大學生心理素質提升示范校建設項目、輔導員名師工作室項目。2017年擬立項建設省級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創新項目40個,每個資助3萬元;擬立項建設省級高校實踐育人共同體項目16個,每個資助3萬元;擬立項建設省級大學生德育實踐項目200個,每個資助0.3萬元;擬立項建設省級網絡文化精品項目40個,每個資助2萬元;擬立項建設省級特色成長輔導室項目40個,每個資助2萬元;擬立項建設省級大學生心理素質提升示范校建設項目8個,每個資助8萬元;擬立項建設省級輔導員名師工作室項目35個,每個資助3萬元。
二、項目建設內容、申報條件及要求
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創新項目、實踐育人共同體建設項目、大學生德育實踐項目、網絡文化精品項目、特色成長輔導室項目、大學生心理素質提升示范校建設項目、輔導員名師工作室項目的建設目標、建設內容與要求、遴選條件等與2016年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創新項目、實踐育人共同體建設項目、大學生德育實踐項目、網絡文化精品項目、特色成長輔導室項目、大學生心理素質提升示范校建設項目、輔導員名師工作室項目申報文件相同。具體見《關于申報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創新項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08號)、《關于申報2016年度大學生思想道德素質提升工程實踐育人項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11號)、《關于申報2016年普通高校網絡文化精品建設項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09號)、《關于申報湖南省大學生心理素質提升示范校建設項目和特色成長輔導室項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10號)、《關于申報2016年湖南省高校輔導員名師工作室的通知》(湘教通〔2015〕507號),以上文件可在工委宣傳部:http://gwxcb.gov.hnedu.cn/index.html下載。
三、申報數量
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創新項目,本科院校可申報2個,高職高專院校可申報1個,項目可以聯合申報,占項目負責人所在學校申報名額;高校實踐育人共同體項目每校可申報1個,大學生德育實踐項目各校的申報基數與2015年申報基數相同,具體見湘教工委通〔2014〕81號文件;網絡文化精品項目,本科院校可申報2個,高職高專院校可申報1個,項目可以聯合申報,占項目負責人所在學校申報名額;特色成長輔導室項目,每校可申報1個;大學生心理素質提升示范校項目,符合遴選條件還未立項的高校均可申報;輔導員名師工作室項目,每校可申報1個。
四、其他事項
1、2017年提升工程項目的申報采取項目負責人申請、高校推薦的方式進行申報,我委將對各高校所有的申報項目,組織專家進行差額評審。對評審通過的項目,行文立項建設。為擴大項目的參與面,2016年已經承擔了相應類別的項目負責人, 2017年不得申報同一類型的項目。承擔了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項目、校園文化精品建設項目、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示范項目尚未結項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改革創新項目和網絡文化精品項目。承擔了省級輔導員團隊項目建設任務仍未結項的不得申報輔導員名師工作室。
2、學校須按不低于1:1的比例對每一個省級立項項目進行經費配套。項目的初選、申報、管理及學校的配套資金等方面的要求與教學科研項目同等對待。
3、請各申請人于11月22日前將《湖南省大學生思想道德素質提升工程項目推薦匯總表》(附件1)和各項目申請書(見2016年的項目申報文件,可在工委宣傳部網頁下載后填寫,一式三份)以及每個項目的主要補充材料(請裝訂成冊)一并郵寄或送至學工部思政科。同時將以上材料的電子檔打包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統一命名:“姓名(項目類別)2017年提升工程項目申報材料”。
附件:2017年湖南省大學生思想道德素質提升工程項目推薦匯總表
湖南省教育廳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