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理工大團字[2018]4號
各學院團委:
為表彰優秀典型,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增強共青團組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經研究決定,在全校共青團組織中廣泛開展“五四紅旗團委”等先進集體、“五四青年獎章”等先進個人的評選活動。現將評選活動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項目及名額分配
1、先進集體
(1)五四紅旗團委(5個):綜合共青團各項工作開展情況,授予工作全面、成績突出的學院團委。
(2)共青團工作特色獎(5個):授予在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引領、學術科技創新、校園文化建設、社會實踐等方面開拓創新、卓有成效的學院團委。
(3)先進團支部(15個):分為五四紅旗團支部和五四活力團支部兩類,分別授予綜合表現突出和某一方面成績突出的團支部。每個學院推薦2個支部選擇其中一個獎項參評,學生總數2000人以上的學院可多推薦1個支部。
2、先進個人
(1)優秀團員:不超過全院學生總數的2%;
(2)優秀團學干部:不超過全院學生總數的1%(校級學聯組織團學干部單列,不占學院名額);
(3)科技創新先進個人:不超過全院學生總數的0.5%;
(4)社會實踐先進個人:不超過全院學生總數的0.5%;
(5)文體活動先進個人:不超過全院學生總數的0.5%;
(6)社團活動先進個人:不超過社團學生總數的2%。
(7)五四青年獎章、十佳團學干部、十佳團支書:每個學院每個獎項各推薦1人,學生總數2000人以上的學院可多推薦1名選擇性參評其中任一獎項。
二、評選方式
1、先進集體
五四紅旗團委和共青團工作特色獎由團委根據2017-2018學年各學院共青團工作情況直接評定,各學院團委不需遞交申報材料;
先進團支部由各學院團委根據《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先進團支部評選辦法》(附件一)完成初評工作,并組織擬推薦支部整理好申報材料,包括:《長沙理工大學“五四評優”先進團支部申報表》、團支部事跡材料(1500字以內)、團支部彩色電子照片1張(合影或活動照均可,JPG格式)、團支部風采展示PPT(自動播放,每張時間為5秒鐘,時長不超過3分鐘)、團支部成員2017年成績單(兩個學期,由教務部門核準蓋章)和相關實證材料掃描件或復印件。
先進團支部通過現場答辯的方式評選(答辯細則見附件四)。
2、先進個人
請學院根據《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先進個人評選辦法》(見附件二),按照《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表》(見附件三),組織除社團活動先進個人外的其他先進個人項目初選。五四青年獎章、十佳團學干部、十佳團支書的參評者需整理好申報材料,包括:《長沙理工大學“五四評優”先進個人申報表》、參評者事跡材料(1500字以內)、彩色電子照片1張(生活照,JPG格式)、個人風采展示PPT(自動播放,每張時間為5秒鐘,時長不超過1分鐘)及相關實證材料掃描件或復印件。
社團活動先進個人由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初選,校團委征求所在團支部意見后研究決定。
三、工作要求
1、“五四評優”是加強團組織建設、夯實團組織基礎、激發團組織活力的有力抓手,各學院團委要精心組織、認真開展。
2、各學院團委要結合學院實際,設置學院評優獎項、制定學院評選制度,形成校院兩級“五四評優”體系。開展院級“五四評優”的團委要報送學院評審文件和表彰文件,推薦參評校級榮譽的集體和個人要從學院“五四評優”的結果中產生。
3、各學院團委要對擬申報的集體和個人進行全面核實和嚴格把關,并在學院或學聯組織公示無異議后,填寫好《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評選結果匯總表》(見附件五)。
4、請各學院團委于4月4日(星期三)之前報送材料至團委會議室(二辦公樓B101),打印稿須加蓋公章,電子稿發送至[email protected],以“五四評優匯總材料(學院簡稱)”為郵件主題。
附件:
1. 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先進團支部評選辦法
2. 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先進個人的評選辦法
3. 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先進個人指導性名額分配表
4. 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先進團支部現場答辯細則
5. 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評選結果匯總表
共青團長沙理工大學委員會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