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22〕2號)文件精神,我校將開展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以下簡稱骨干計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規模及專業
1.我校2023年計劃招收骨干計劃博士生6人。
2.招生專業:(085900)土木水利。
二、招生生源
1.生源地在內蒙古、廣西、西藏、青海、寧夏、新疆(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少數民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北、湖南(含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等6個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的少數民族考生。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擔教學和管理任務的少數民族教職工;在西藏工作且滿 5 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劃” 少數民族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2.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我校只接收少數民族考生報考,不接收漢族考生報考;考生須取得并向我校提供《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附件1);
3. 符合《長沙理工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
四、報名程序
(一)資格審查
考生下載并填寫《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經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蓋章同意后方可報考。
考生須按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完成報考資格的確認和審核,所需材料、辦理程序與時間等相關信息請咨詢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同省份對資格審批的流程和時間不同,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省份教育行政部門的通知。湖南省教育行政部門的通知見附件4)
(二)網上報名
1.網報時間:2023年2月9日—3月8日。
2.報名網址: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bsbm,博士生網上報名系統),先行注冊,注冊成功后進入報名系統,按照網上說明和網上報名步驟填寫提交相關信息。
考生在報考時“專項計劃”選擇“少數民族骨干計劃”,選擇報考少干計劃的考生不能再選擇報考其他計劃。“報考類別”只能選擇“定向就業”。
3.上傳報名材料:考生須在報名時間內上傳以下材料的掃描件。
(1)身份證。
(2)本人手持身份證照片。
(3)本科和碩士階段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掃描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限在境外獲得學歷證書的考生)。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供碩士階段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籍/學歷/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簡介https://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兩份專家推薦書掃描件(下載地址:http://hugaofeng.com/yjsy/info/1117/6229.htm,須加蓋專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5)《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蓋章)掃描件。
(三)網上繳費
網報期間,考生須在報名系統里繳納報名費(報名費:350 元)。繳費前請考生對自己的報考資格進行確認,并認真檢查報名信息是否填寫準確,報名費一旦繳納,概不能退。
五、考核與評價
考核內容包括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等,并對考生進行外國語能力測試。筆試(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外語及兩門業務課)成績、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考生的面試成績=各考核小組成員評分的總和÷考核小組成員人數。筆試成績占考核總成績的權重為20%—50%,各環節具體權重由學院確定并在考核前公布。考生的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權重+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權重。
2023年3月11日-17日,學院組織現場確認,核對考生的申請材料原件(含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原件等),進行招生考核和體檢,報擬錄取名單及相關材料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研究生院匯總后報學校審定。
六、定向協議簽訂
所有被錄取為“骨干計劃”博士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附件2、3),并簽訂三方(或在職人員為四方)定向培養協議書。協議先由考生與招生單位簽訂,再與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所在單位)簽訂。被錄取的在職考生入學報到時不遷轉檔案及戶口。
七、就業相關問題
1.就業問題。“骨干計劃”博士生畢業后,必須履行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不得違約。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做好非在職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2.派遣問題。在職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單位。畢業離校時仍未就業的非在職考生派遣回生源所在地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學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檔案轉回原工作單位、就業單位或生源所在地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
八、其他
1.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學校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2. 學費、住宿費按國家及我校相關規定繳納,標準與其他普通類招生計劃研究生一致。
3. 如有與教育部最新文件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文件規定為準。
附件1: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
附件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定向協議書(在職考生)
附件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定向協議書 (非在職考生)
附件4: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