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落實《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和考試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學〔2012〕4號)等文件精神,確保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禁招生單位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嚴禁招生單位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的場所和設施,嚴禁社會培訓機構進入校園以張貼簡章、廣告等各種方式進行考研輔導培訓宣傳和組織活動。在校生不得舉辦或參與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違規違法活動。違反規定的要堅決予以清理取締并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二、所有參與研究生招生考試命題的人員一律不準參加當年任何形式的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補習和輔導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透露試題的內容和命題工作情況,不得接受考生有關考試內容方面的任何咨詢。
學校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頂風辦班的單位與個人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還要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對違反有關保密規定,從而導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泄密的單位或個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自即日起,至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結束,監察處、研究生院接受校內外廣大考生監督舉報。
監督舉報電話:0731-85258529、85258968
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