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長理工大研〔2020〕5號,附件1,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文件要求,為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的審核、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從有利于學位授權學科的建設與發展出發,從德才表現、學術水平、培養質量等方面制定不低于學校要求的本單位招生資格審核實施辦法,堅持標準,注重水平,保證質量,公正合理地開展審核工作。
二、工作說明和要求
1.本次招生資格審核工作是審核2023年的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凡2023年可以招收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的指導教師均可申報,審核通過者2023年可招收研究生。
2、本次招生資格審核對象為:學校聘任的博士生導師、碩士生導師和首次申請具有博士生、碩士生指導資格的教師。
3.申請人和各培養單位需嚴格按照程序要求的時間節點及時開展申請、審核工作。申請表中所填的內容,申請人需提供相應佐證材料,培養單位需認真審核,如因逾期上報、材料不完整或書寫錯誤等原因而影響審核結果,不能列入招生簡章的,由申請人和所在單位自行負責。
4.研究生培養單位對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負有主要責任,學校將依據相關文件規定對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制定的細則標準進行審核和抽查。各培養單位如有因審查、把關不嚴,出現虛假信息和明顯報送低于學校基本條件和要求的將予以通報,并影響培養單位的招生指標分配。
5.各培養單位根據《管理辦法》制定的招生資格審核實施辦法、申請人的申報材料以及審核結果等均需按照程序進行公示。
6.博士、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申請人的科研項目、學術論文、成果獎勵、科研經費等由各培養單位審核認定。新增碩士生導師遴選和招生資格合并審核,不再填寫招生資格審核申請表。
7.依據《長沙理工大學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對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履行情況進行審核。往年擔任導師的校內申請者均需填寫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履行情況自查表,交各相關學院審核。自查表中所列“七項職責”單項打分有3分以下者,學院需重點審核,有出現“十類失范行為”之一者,取消導師申報資格。
三、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1.9月8日-9月14日,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根據《管理辦法》制定并公布本單位的《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實施辦法》,組織開展招生資格審核工作。
2.9月14日—9月20日,申請人向擬招生學科所屬單位提交相應的申請表(附件2-4)及證明材料,其中附件4為新增專業學位碩士生校外導師申請者填寫。原具有招生資格的校內指導教師還需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履行情況自查表》(附件5)
3.9月20日—9月26日,各培養單位認真審核,確定初審通過名單并公示3天,將以下材料紙質版一式一份提交研究生院:
(1)博士生指導教師:簽字蓋章的《長沙理工大學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定匯總表》(附件6,須提交電子版)、②所有初審通過的博士生導師申請表;
(2)碩士生指導教師:簽字蓋章的《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定匯總表》(附件7,須提交電子版,備注新增碩導)。
(3)專業學位碩士生校外導師:簽字蓋章的《長沙理工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生校外導師匯總表》(附件8,須提交電子版)、②《長沙理工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生校外導師選聘表》。
4.9月21日—30日,學校復核、審定并公布結果。
聯 系 人:賀志瓊
聯系電話:0731-8525835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長理工大研〔2020〕5號)
2.《長沙理工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申請表》
3.《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申請表》
4.《長沙理工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生校外導師選聘表》
5.《長沙理工大學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履行情況自查表》
6.《長沙理工大學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定匯總表》
7.《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定匯總表》
8.《長沙理工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生校外導師匯總表》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