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養學院、機關及教輔部門: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23年湖南省學位與研究生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98號)精神,學校決定開展校級學位與研究生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報和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推薦與結題驗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全國、全省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不斷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升高校研究生培養質量及學位授予質量,更好的服務“三高四新”美好藍圖。
二、申報對象及申報條件
1、申請人須為各培養學院在職在崗的教師或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員,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開展相應項目研究與改革實踐的能力。
2、項目主持人應具有豐富的教學工作經驗,有較好的研究水平和組織能力。鼓勵從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積極申報。
3、申請項目應研究目標明確,研究思路清晰,有整體的研究與實施方案,有明確的預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較強的實踐意義和較好的推廣價值。
4、原則上應組成項目組申報,項目組成員一般不超過5人(含主持人)。
5、各單位推薦的教改項目中教學一線教師主持的項目應占三分之二以上。機關行政人員不計算為一線教師。
6、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重復申報:已承擔省、校級學位與研究生教改研究項目尚未結項或雖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發之日未報送結項報告書的,不得主持申報項目;獲得各級教學成果獎勵后,無新研究內容、無可預期的重要突破的項目;已獲得國家、直屬部門或省(市)級及以上相關學(協)會等立項支持的項目;已獲得國家、省(市)級教育科學研究立項的項目等。
7、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重復申報:獲得各級教學成果獎勵后,無新研究內容、無可預期的重要突破的項目;已獲得國家、直屬部門或省(市)級及以上相關學(協)會等立項支持的項目;已獲得國家、省(市)級教育科學研究立項的項目等。
三、項目類別、范圍及期限
(一)項目類別
1、重點研究項目。支持高校教育工作者根據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為解決教育教學中面臨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開展探索性研究,以求在解決事關教學和管理全局性問題上取得突破性進展而遴選確定的教育教學改革項目。
2、一般研究項目。支持高校教育工作者針對教學和教學管理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從理念、方法和路徑等方面開展創新性研究以提高教學和教學管理水平而遴選確定的教育教學改革項目。
3、專題研究項目。支持高校教育工作者圍繞高質量培養人才開展深入的專題性教學改革研究而遴選或委托確定的教育教學改革項目。
(二)立項范圍及重點支持的選題方向
選題可以參考《2023年湖南省學位與研究生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也可以自行選題。支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實踐與探索方面(課程思政項目)的課題申報,全校此類申報項目數不低7項,其中重點項目1-2項。
為集中力量進行重點改革探索,研究生院本次選定申報指南(附件1)中的第2、4、14、15這四個研究方向作為申報重點項目的選題方向,請各學院務必提醒有意申報重點項目的教師,其他方向的選題原則上不推薦為重點項目。
(三)項目研究期限
一般不超過3年,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1年,但須經所在學院(部門)同意并報研究生院批準。
四、申報數量及程序、材料、時間要求
(一)申報數量。湖南省級教改項目實行限額申報,我校可申報33項,其中課程思政項目不能低于7項,重點項目不超過總項目的20%。經我校推薦至省教育廳的申報書,仍將面臨20%左右的淘汰率。項目一經確定為推薦省級項目,項目負責人應根據專家意見在公示期內積極修改完善,以提高申報成功率。
(二)申報程序
項目在自愿申報、學院遴選、研究生院組織專家評審、按照申報限額擇優立項、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正式確定。擬推薦為省級項目的在公示期內修改完善后重新按照省級申報書模板填寫,并于規定時間內提交至研究生院。
1、各培養學院組織本單位有關人員申報,申請人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報書》。
2、申請者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項目申報書》(附件3),打印一式兩份,每個項目用一個牛皮紙袋裝好,并在紙袋外貼上項目申請書封頁復印件,提交至所在學院;
3、申報的培養學院填寫《2023年長沙理工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4),一式一份。
4、10月28日前,各學院將所有項目申報書及申報匯總表(附件3 )加蓋學院公章,統一送交研究生院培養管理科(一辦公樓B區208)。申報書和匯總表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為提高辨識效率,請各培養學院提交的電子版材料按“學院代碼+學院簡稱+文檔內容+日期”命名規則進行。
五、結題所需提交材料
2020年立項應于本次完成結題驗收的湖南省學位與研究生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清單見附件5)的結項材料(結題報告書模板見附件6)與本次申報材料一并提交,逾期未結項的研究生院將發文取消立項并通報批評,同時相應扣減所在學院(部門)下年度申報指標。結項要求參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辦法》(湘教發〔2021〕23 號)執行(見附件7)。
聯系人:孫老師,8525835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23年湖南省學位與研究生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報指南
2.2023年湖南省學位與研究生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報限額表
3.長沙理工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報書
4.2023年長沙理工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報匯總表
5.2020年省學位與研究生教學改革項目未結項項目清單
6.湖南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結題報告書
7.《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辦法》(湘教發〔2021〕23 號)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