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養學院、研究生導師、研究生: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長理工大研〔2023〕16號)、長沙理工大學博士、碩士研究生畢業與學位授予分離實施辦法(試行)(長理工大研〔2020〕14號),博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一般不超過8年(休學創業的博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 10 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一般不超過5年(休學創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 7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一般不超過6年。現對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超過最長學習年限的研究生開展學籍清理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籍清理
1. 經學院或者導師聯系,明確表示不再繼續攻讀學位的研究生,由本人簽署《自愿放棄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承諾書》(附件1),經導師簽字確認后,于2025年1月6日前報送至研究生院培養管理科,學校將按退學進行處理。
2. 2025年1月6日前,學院及導師無法取得聯系、或經聯系但未提交《自愿放棄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承諾書》的研究生,其所屬培養學院將在學院官網上公示擬取消學籍研究生名單,為期3個月,公示期結束后學校將按退學進行處理。
3. 有意愿繼續攻讀學位的研究生,請在2025年1月6日前提交《長沙理工大學超過最長學習年限研究生延期畢業(學位)申請表》(附件2,在表格中需承諾:如無法按期畢業,同意學校按退學處理),經導師、學院審核同意后,后期學校將按以下三種情況進行處理:
(1)2025年8月31日前,滿足學校正在執行學位授予條件和畢業條件的,申請授予學位證和畢業證;
(2)2025年8月31日前,不符合學校正在執行學位授予條件,但達到畢業論文答辯要求的,可辦理雙證分離手續,申請授予畢業證;
(3)2025年8月31日前,不符合學校正在執行學位授予條件和畢業條件的,學校將按退學進行處理。
請各培養學院根據研究生院下發的名單務必將通知傳達到超過最長學習年限研究生本人及其導師,并于2025年1月6日下午17:00前將《自愿放棄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承諾書》(附件1)、《長沙理工大學超過最長學習年限研究生延期畢業(學位)申請表》(附件2)、《長沙理工大學超過最長學習年限研究生情況匯總表》(附件3)加蓋公章紙質件交至研究生院培養科,匯總表電子版請微信或QQ發至培養科張老師,如需溝通請致電0731-85258346。
二、學業預警
已經超過基本學制,即將達到最長學習年限研究生,請各培養學院按研究生院下發的名單做好研究生學業預警通知工作,和指導老師一起督處相關研究生盡快畢業。。
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