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20年湖南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05號)精神,學校決定開展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圍繞加快推進我省“雙一流”建設,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強化學位授予質量,深化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強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全面提升我省高校人才培養水平。
二、申報對象及申報條件
1、申請人須為各院系研究生教師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員,申請人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開展相應項目研究與改革實踐的能力,年齡不超過60歲;
2、項目主持人應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有較好的研究水平和組織能力。鼓勵從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積極申報;
3、項目申請人應具有較好的研究基礎和較強的研究能力。研究目標明確,研究思路清晰,有整體的研究與實施方案,有明確的預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較強的實踐意義和較好的推廣價值;
4、原則上應組成項目組申報,項目組成員一般為6人左右;
5、鼓勵多個單位聯合申報,聯合申報的項目需明確主持單位;
6、下列人員本次不能申報:項目主持人已承擔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項目尚未結項或雖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發之日未報送結項報告書的,不得主持申報項目;已獲得立項的項目或其中的子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7、研究生導師指導的2019屆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外審未通過的以及研究生導師指導的2019屆學術碩士研究生未發表期刊論文的原則上不能申報。
三、項目類別、范圍及期限
(一)項目類別
省級項目分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含委托項目)和一般項目。
1.重大項目是指對全省乃至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有重大影響,可望取得重大創新成果,并有重要推廣、應用價值的研究項目。
2.重點項目是指對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重點(難點或熱點)問題進行理論或實踐研究,對推進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有較大影響,能取得實質性成果,并有較高應用價值的研究項目。
3.一般項目是指針對我校或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某一領域開展的實踐性、前沿性研究,可望取得實質性成果,并有可復制性、可推廣性價值。
4.委托研究項目是指根據全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階段需要或年度重點工作需要,委托學位授予單位相關人員進行的專門研究和改革實踐項目。
(二)立項范圍
可以參考《2020年湖南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也可以自行選題。
(三)項目研究期限
重點項目(含委托項目)和一般項目2年,重大項目不超過3年。
四、申報限額及資助額度
省級教改項目實行限額申報,我校可申報23項,重大項目每項資助10萬元,重點項目每項資助5萬元,一般項目每項資助1萬元。
項目經費按照財務管理有關規定從省撥 “雙一流”專項經費中支出,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五、項目驗收與結項
項目完成后,均需進行驗收和結項,履行必要的結項手續。項目成果的形式包括:著作、論文、專利、教材、人才培養方案、數據庫、軟件等。
省級重大項目結項必須有 2-3 篇國家級核心期刊發表的論文,成果獲省級及以上獎勵或在較大范圍得到推廣應用;省級重點項目結項必須有 1-2 篇國家級核心期刊發表的論文,成果獲校級及以上獎勵或在一定范圍得到推廣應用;省級一般項目結項必須有 1-2 篇省級及以上刊物發表的論文;對實踐性強的特殊項目,經專家評議可不要求公開發表論文。委托項目結項必須圓滿完成省教育廳委托的研究任務。
省級項目研究成果公開出版(發表時),應在醒目位置標注“湖南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重大(重點、一般)項目資助”和立項編號,在國際期刊發表的論文、專著等成果,應標注“Degree & 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unan Province”,未標注的不予列入該項目的驗收材料。
六、申報程序
項目采取自愿申報、學院擇優推薦、學校組織專家評審的方式確定。
1、申請者填寫《湖南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項目申報書》(附件2),打印一式兩份,每個項目用一個牛皮紙袋裝好,并在紙袋外貼上項目申請書封頁復印件,提交至所在院系;
2、6月10日前,各院系將所有項目申報書及申報匯總表(附件3 )加蓋學院公章,統一送交研究生院培養辦,申報書和匯總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劉老師
聯系電話:85258350
研究生院培養辦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