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養學院:
根據《湖南省研究生培養創新基地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湘教發〔2011〕4號,附件1)要求,各建設單位須在建設周期內每年12月份向省教育廳提交年度基地建設情況,報告內容包括創新基地一年中的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經費使用、產業化和基地建設情況等。創新基地的建設每三年為一周期,創新基地建設工作實行動態競爭機制,建設周期內每年開展年度檢查,建設周期期滿開展評估驗收,經檢查和評估達到要求的可進入下一年度或下一個周期建設,未能通過檢查或評估的將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創新基地稱號。
請2016年以來獲批的湖南省研究生培養創新基地建設單位 (附件2)在12月18日前將年度建設報告和《湖南省研究生培養創新基地建設情況表》(附件3)交研究生院培養辦(紙質版一式一份,封面用白色銅版紙裝訂),同時提交電子版。
聯系人:劉老師
聯系電話:85258350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