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進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實踐創新能力和創業能力,提高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質量,學校將開展2019年度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創新與創業能力提升計劃”項目立項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原則上為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或脫產學習的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不考慮已進入最后一年學習的學生。
二、申報類別、名額分配及資助標準
1、“實踐創新與創業能力提升計劃”項目暫設
(1)創新項目、創業項目、專業性調研,專業發明或設計等,由研究生申報。
(2)暑期實踐創新創業能力培訓項目、學術沙龍,由學院申報。
2、各學院類別(1)申報限額見附件1,每項資助金額為0.8萬元。
3、類別(2)中暑期實踐創新創業能力培訓項目資助金額為5萬/項,學術沙龍3萬/項。
三、申報對象
原則上為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或脫產學習的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以個人或團隊的形式申報。鼓勵跨院系、跨學科、跨專業、跨年級聯合組隊等方式參與申報。團隊人數原則上不超過6人。暑期實踐創新和創業能力培訓項目和學術沙龍由學院申報。
每名學生(含申請人與參加人)限申報一項課題。申報項目須邀請1-2名研究生導師作為指導教師,指導項目申報與具體實施。
四、申報要求
1、申報項目應以專業知識為基礎,以實踐創新和創業能力培養為目標。可自行選題,選題應具備創新性、可行性與應用性,側重解決社會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
2、成果形式為學術論文、軟件著作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說明、研究報告、創業報告等,學位論文不能作為成果。結題時應提交成果證明材料。
五、申報流程
1、項目確定與申報。個人、團隊或學院確定申報選題,填寫“實踐創新與創業能力提升計劃”項目申報表(附件2)。
2、項目初審。由申報個人或團隊所在學院專家評審小組組織項目申報書的可行性及前瞻性考察與面試。跨院系、跨學科團隊由團隊成員所在學院聯合組織初審。
學院審查通過后,將申請書(一式一份,封面用白色銅版紙裝訂),和匯總表(附件3 ),于7月8日前交研究生院(一辦B208),同時提交電子版。
3、項目復審。由研究生院組織復審,復審通過后確定申報的入選項目名單。
4、結果公布。公示無異議后,由研究生院發文公布結果。
六、項目管理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創新與創業能力提升計劃”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對立項項目進行中期檢查和結題驗收。
1.所有項目必須在畢業之前完成結題,否則不能報銷經費并不得進行畢業資格審查。
2.申報者在填寫項目申報書時應合理進行經費預算,項目立項后所有賬目的報銷將按照申報書中的經費預算進行。經費主要開支范圍限定在:主要開支為材料費、印刷費、資料費、郵寄費、交通費、差旅費、評審費等。項目負責人按項目預算所列各項經費支出范圍規范使用,不得用于與項目研究無關的開支。項目經費審批由研究生院負責。
3.對于未按照要求完成中期檢查和結題驗收者,將按照管理辦法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附件1:申報限額表
附件2:申請書
附件3:匯總表
聯系人: 唐老師
聯系方式:85258350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