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學院:
請根據本學院2015級全日制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制定本學院2015-2016(2)學期2015級研究生教學計劃。
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研究生任課教師應具有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講師職稱的老師(已獲博士學位除外)一般不得承擔研究生課程教學任務。請各單位按要求安排好上課教師。
請于12月10日前將本學院《研究生教學計劃》紙制表(加蓋學院公章)及電子文檔交研究生院培養辦。
研究生課程由開課教研室指定教材(或主要參考書),學院統一到教材供應站定購,以便學生自行購買。
研究生院培養辦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