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學院、研究生:
根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相關文件精神,2015年下半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工作安排如下,請各學院按照通知要求和時間進度認真安排本學期答辯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一、答辯資格審查(10月15日前)
1.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送審前請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查表》(附件1)并攜帶相關科研成果原件交相關部門審批;
2.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送審前請填寫《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查表(學術學位)》(附件2),學院依照表格內容逐項審核。材料不全、學分未修滿或論文撰寫格式不符合規范的同學將不允許答辯。
各學院需認真填寫《申請學位碩士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情況登記表》(附件4)并將發表論文復印件備案,研究生院將抽查研究生論文發表情況。學院須在抽查的學術論文復印件下簽署“原件已核”并蓋章簽字后提交。
對于申請提前畢業的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院應依照《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附件5)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條件審核,于10月15日前把經學院審批后的《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申請提前畢業審批表》一式兩份(附件6)提交至研究生院培養辦及學位辦審批簽字蓋章。
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送審前請填寫《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查表(專業學位)》(附件3),除全日制MBA外可不進行公開發表論文的審查,材料不全、學分未修滿或論文撰寫格式不符合規范的同學將不允許答辯。
3.工程碩士,同等學力,高校教師等在職研究生答辯必須符合以下條件:錄取為正式學員滿兩年;按規定修滿學分;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學生第二作者公開發表論文至少一篇;9月30日前提交開題報告紙質材料至所在學院審核,未按規定時間提交開題的將不允許答辯。
非全日制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5年,學校不受理超過最長年限研究生學位申請。
注:延期畢業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務必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內完成學位申請。
二、提交擬答辯名單(10月15日前)
學院對符合答辯資格的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人數進行統計并在學位論文送審系統點選人員名單:全日制擬答辯人員名單紙質版和電子版(附件7)報送至培養辦一辦B208(蔣老師);非全日制擬答辯人員名單紙質版和電子版(附件7)報送至培養辦一辦B206(阮老師),其中紙質材料需主管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培養辦審查通過后,學院再將符合學分要求的最終擬答辯名單報送學位辦(B209),請學院報送名單前認真核對,答辯名單一經確定原則下不允許更改。
三、成績及培養計劃打印(10月15日前)
1.博士研究生成績由研究生院培養辦(一辦B208,85258358)蔣老師打印蓋章,培養計劃到學院領取,;
2.全日制研究生成績和培養計劃由學院查詢、打印、蓋章,其中培養計劃需導師簽字確認;
3.非全日制研究生成績由研究生院培養辦(一辦B206,85258346)阮老師打印蓋章后下發各學院,培養計劃由學院打印,導師簽字確認。
非全日制研究生學號可下載附件8查詢,各學院聯系方式及辦公地點見附件9。
四、學生提交帶版本號及水印的學位論文電子版至送審系統(10月20日前)
學位論文按撰寫規范(附件10)要求完成排版后,生成帶版本號和水印的盲審格式論文(作者及導師中英文姓名用*號替換),研究生于10月20日前將帶有版本號的論文電子版提交至學位論文送審系統,逾期不受理,版本號、水印軟件以及學位論文外審系統使用說明分別見附件11、附件12。
五、學位論文學術不端過關性檢測(10月22日前)
各學院于10月20日后從學位論文送審系統批量下載本院學位論文用于檢測,學位論文檢測篇數按實際答辯人數分配,每篇學位論文僅檢測一次,檢測通過的學位論文可提交盲審,未檢測通過的順延至下一學期提交檢測,本學期不能申請答辯。
學院檢測前設置文件夾時須選擇“去除第一作者發表文獻”,才能剔除作者本人發表文章所形成的復制比。系統檢測有三個結果,以第一欄檢測結果為準(與去除本人檢測結果相同)。
博士學位論文由學院或學位辦進行系統檢測,論文檢測文字復制比≤10%;
碩士學位論文檢測標準如下:全日制理工科碩士學位論文檢測文字復制比≤20%;非全日制理工科碩士學位論文檢測文字復制比≤30%;其它學科碩士學位論文的檢測文字復制比≤40%。
各相關學院務必于10月22日前提交全部研究生學位論文檢測結果電子版、紙質版(主管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學院因未能及時報送檢測結果導致論文不能對外送審的,由學院承擔相應責任;學位辦將抽查檢測結果,發現未如實報送檢測結果的,研究生院將取消相應學生的答辯資格,不再另行通知。
六、校外盲審(10月27日-11月25日)
全部論文委托外校研究生管理部門聘請專家進行評審。
七、繳清學費及答辯材料的領取(11月26日-12月10日)
學費均于答辯前至財務處收費科(一辦A101)繳納,交清后可參加答辯。
1.博士:答辯材料至研究生院下載中心→學位工作→博士研究生答辯材料中下載,答辯流程見附件14。
2.全日制碩士:答辯材料在盲審后,以學院為單位領取,包括檔案袋、答辯表決票、學位申請材料,其他材料可至研究生院下載中心→學位工作→各類答辯材料中下載填寫后打印,答辯流程圖見附件15、16。
3.非全日制碩士:收費如遇疑問,可咨詢阮老師(一辦B206,85258346),答辯材料依論文盲審結果由研究生院學位辦(一辦B209)發放,答辯流程圖見附件17。
八、組織答辯及向學院提交學位檔案(12月23日前完成)
學院結合論文的評審結果對學生的答辯申請(包括答辯委員會成員)進行審核,并統一組織答辯。答辯時間及地點安排需提前掛在本院通知通告欄,督導專家將隨機抽查答辯情況并給予評價。
答辯通過后,由答辯秘書填寫學位申請材料,學生填寫畢業生登記表、授予學位人員登記表等表格,然后按答辯流程中的規定,將材料按順序裝入檔案袋,并在檔案袋的封面和封底相應欄填寫好,送交學院檢查。
學院應對袋中所有材料進行認真檢查并在相應欄加蓋公章。其中,畢業生登記表中的“學校(研究單位)意見”一欄中由主管研究生學工工作的老師填寫,“(研究單位)對畢業生業務能力……”一欄中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簽署,并加蓋學院公章。
九、全日制研究生向圖書館提交學位論文電子版及紙質版(12月23日前完成)
畢業研究生(博士及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向學院提交檔案袋前,應向圖書館提交學位論文電子版和和紙質版,具體程序為:學生進圖書館主頁http://210.43.188.3:8080/,點擊左側“論文提交”,按提示完成論文電子版的提交(只提交正文,無須中英文長摘要),然后將紙質論文(1本)提交至云塘校區圖書館三樓304信息服務部,并領取論文提交的回執放入檔案袋中備查。論文提交回執用于檢查論文提交情況,無須存檔。
十、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12月28日前完成)
答辯結束后,由學院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位申請進行討論審核。討論通過后,由學院評定分委員會主席在學生的“學位申請材料”的院學位分委員會的意見欄簽署意見并加蓋學院公章。
十一、向校學位辦提交學位材料(必須在12月30日前完成)
1.全日制: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附件13),學位申請材料(2份)、學位論文定稿(2本)、全部論文電子版送交學位辦。待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通過后,學位辦將在2份學位申請材料加蓋公章并返還給學院進行歸檔。
2.非全日制: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附件13),學位申請的檔案(檔案清單見相應答辯流程, 基本數據表學院留存填報學位數據,論文每人提交1本至學位辦即可,另1本學院存檔)、全部論文電子版、兩寸藍底照片每人2張和全部照片電子版(電子照片尺寸為100*140,大小在15k以內)。
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紙質版須由學院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所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位論文學院都應至少留存1本備查。
上述材料請學院相關負責人仔細清點匯總完畢后一次提交至學位辦,論文作者及其指導教師應在送交的學位論文中《長沙理工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下簽名。
十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2016年1月6日左右,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會議,審查通過博、碩士學位獲得者名單。
十三、畢業證和學位證的領取(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位證書以學院為單位至學位辦(一辦B209)領取,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以學院為單位至培養辦(一辦B206)領取,學院在學生辦理完離校手續后發放證書;
2.非全日制研究生學位證書及檔案由非全日制管理科發放(阮老師,一辦B206,85258346);
3.博士學位證書公示期滿三個月后由研究生院學位辦發放,博士生檔案也于期滿后至研工辦領取。
十四、學位檔案處理
全日制碩士學位檔案由學院派專人負責歸檔。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后一周內,學院應將進入學生人事檔案的相關材料(學習成績表1份,畢業生登記表1份,教學實踐報告表1份或專業實踐評定表1份,學位申請材料1份)整理后統一移交給研工辦,其他材料材料的歸檔、編目和制卷按照校檔案館的要求完成。
十五、學位信息采集(2016年1月13日前)
各相關學院登陸學位信息采集子系統,學術學位填報依據為《學歷教育碩士學位基本數據表》,專業學位填報依據為《專業學位人員基本數據表》,請學院認真完成畢業研究生基本信息填報、核對和提交工作。
附: 答辯進度安排表
序號
| 具體事項
| 時間要求
| 報送/審查材料
| 備注
|
1
| 非全日制提交 開題紙質材料
| 9月30日前
| 開題報告
| 學院審核
|
2
| 答辯資格審查及填寫發表論文情況登記表
| 10月15日前
| 審查項目詳見通知第一條
| 發表論文情況登記表提交學位辦
|
3
| 提交擬答辯名單
| 10月15日前
| 全日制:提交至培養辦蔣老師(一辦B208)
非全日制:提交至培養辦阮老師(一辦B206)
| 對照研究生名冊審核學生錄取專業等基本信息;外審系統點選學生并提交培養辦審核。
|
4
| 成績及培養計劃打印
| 10月15日前
| 成績:全日制由學院打印蓋章,非全日制由培養辦阮老師打印蓋章;
培養計劃:學院打印,導師簽字
| 學院及培養辦完成
|
5
| 學生提交學位論文電子版
| 10月20日前
| 盲審格式論文電子版生成版本號及水印后提交至學位論文送審系統
| 參照學位論文撰寫規范進行排版
|
6
| 學位論文過關性檢測
| 10月22日前
| 報送檢測結果電子版和紙質版
| 按答辯人數分配檢測篇數,即每人只有一次檢測機會,檢測未通過者順延至下一學期受理
保密論文由學院明確提出;
|
7
| 校外盲審
| 10月27日至 11月25日
| 無
| 逾期提交或未達到檢測要求的學位論文不予送審
|
8
| 繳清學費及領取答辯材料
| 11月26日至12月10日
| 無
| 全日制答辯材料由學院領取并發放,非全日制答辯材料由學位辦發放
至財務處收費科(一辦A101)交納學費
|
9
| 學院組織答辯、學生向學院提交學位檔案
| 12月23日前
|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學位檔案 均提交學院初審
| 全日制研究生學位檔案學院留存審查并歸檔
|
10
| 全日制研究生向圖書館提交論文
| 12月23日前
| 提交的學位論文包括電子版和紙質版
| 學院督促并檢查學生完成情況
|
11
| 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
| 12月28日前
| 無
| 學院按期組織完成
|
12
| 向學位辦提交學位材料
| 12月30日前
| 1.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論文題目必須與最終定稿論文題目一致);
2.全日制學位論文2本/人;
3.全日制學位申請材料2份/人;
5.非全日制學位論文1本/人;
6.非全日制學位檔案(基本數據表學院留存用于填報學位數據);
7.全日制及非全日制論文電子版;
8.非全日制學員電子照片。
| 非全日制檔案清單見附件;
仔細審核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各字段的準確性;
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紙質版需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論文作者及導師應在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簽字;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位論文學院都應至少保存一份。
|
13
| 召開校學位評定 委員會會議
| 1月6日左右
| 無
| 無
|
14
| 1.全日制畢業證、學位證發放;
2.全日制學位申請材料蓋章返回;
3.非全日制學位證及人事檔案發放。
| 另行通知
| 無
| 全日制學位證、學位申請材料由學位辦發放;
全日制畢業證、非全日制學位證及人事檔案由培養辦阮老師發放。
|
15
| 學位信息采集
| 2016年1月13日前
| 在學位信息采集系統內完成所有授予學位人員的基本信息填報工作
| 學術學位填報依據為《學歷教育碩士學位基本數據表》;
專業學位填報依據為《專業學位人員基本數據表》;
數據提交前務必認真審核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
研究生院學位辦
2015年9月
附件1:《長沙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查表》
附件2:《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查表(學術學位)》
附件3:《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查表(專業學位)》
附件4:《申請學位碩士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情況登記表》(學院填寫)
附件5: 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
附件6:《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申請提前畢業審批表》
附件7:《擬答辯人員名單》(答辯前學院填報)
附件8: 非全日制研究生學號(工程碩士及高校教師)
附件9: 各學院研究生干事辦公電話
附件10: 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規范
附件11:學位論文外審評閱系統使用說明
附件12:論文版本號、水印軟件及使用說明
附件13:《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召開學院評定分會后學院填報)
附件14:博士研究生答辯流程圖
附件15: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答辯流程圖(學術學位)
附件16: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答辯流程圖(專業學位)
附件17: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答辯流程圖(工程碩士、MBA)
附件:
·附件1-17.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