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養學院:
為進一步加強校風、學風建設,調動廣大研究生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優秀研究生典型在學風建設和人才培養中的作用,請各培養學院按照《關于評選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5屆優秀畢業生的通知》(湘教通〔2014〕483號,見附件1)和《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見2014研究生手冊)相關文件精神,認真做好2015屆研究生“優秀畢業生”的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校級優秀畢業生
1.2014年12月11日—15日,各培養學院進行班級宣傳發動,集體醞釀推薦校級“優秀畢業生”。
2.2014年12月16日—23日,各培養學院按照分配名額(見附件2)討論初選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三天)后確定推薦名單,填寫《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優秀畢業生登記表》(見附件3,一式兩份,不需附件材料),于12月23日前將《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優秀畢業生登記表》、《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優秀畢業生匯總表》(見附件4)報送研究生院研工辦(一辦B206),并將匯總表的電子版發研工辦郵箱(yangongban@qq.com)。
3.2014年12月24日—2014年12月29日,研究生院審核、匯總、公示。
二、省級優秀畢業生
2014年12月29日—1月7日,各培養學院根據《關于評選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5屆優秀畢業生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分配名額,從研究生院公示的2014屆校級優秀畢業生中擇優推薦省級優秀畢業生,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三天)后確定推薦名單,填寫《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5屆優秀畢業生推薦表》(見附件5,一式兩份,不需附件材料),于1月7日前將《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推薦表》、《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推薦名冊》(見附件6)報送研究生院研工辦(一辦B206),并將推薦表和推薦名冊的電子版發研工辦郵箱(yangongban@qq.com)。
三、評選要求
1.各培養學院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學習有關文件和本通知精神,嚴格把握評選條件,公正、公平、公開地推選出真正優秀的畢業生,寧缺勿濫。
2.各培養學院要通過評選活動,教育、引導畢業生對本人在校期間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回顧和總結,激發研究生蓬勃向上的熱情,促進優良學風建設。要教育被評上的“優秀畢業生”再接再厲,在學習、生活和工作中繼續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附件1:關于評選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5屆優秀畢業生的通知
附件2:2015屆研究生優秀畢業生名額分配表
附件3: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優秀畢業生登記表
附件4: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優秀畢業生匯總表
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5屆優秀畢業生推薦表
附件6: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5屆優秀畢業生推薦名冊
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10日
附件:
·附件1:關于評選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5屆優秀畢業生的通知.doc
·附件2:2015屆研究生優秀畢業生名額分配表.doc
·附件3: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優秀畢業生登記表.doc
·附件4:長沙理工大學2015屆研究生優秀畢業生匯總表.doc
·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5屆優秀畢業生推薦表.doc
·附件6: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5屆優秀畢業生推薦名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