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本學期教學工作安排,補考定于2021年10月12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考范圍
2020-2021第二學期全日制公共課課程考試不及格的學生。考試作弊和未辦理緩考手續無故缺考的不予補考。
二、補考要求
(一)補考學生須持補考證、身份證或學生證,在指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考試,證件不全者不得進入考場。
(二)開考前,考生要將證件放在課桌的右上角,供監考老師檢查。
(三)補考作弊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9日
各學院:
根據本學期教學工作安排,補考定于2021年10月12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考范圍
2020-2021第二學期全日制公共課課程考試不及格的學生。考試作弊和未辦理緩考手續無故缺考的不予補考。
二、補考要求
(一)補考學生須持補考證、身份證或學生證,在指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考試,證件不全者不得進入考場。
(二)開考前,考生要將證件放在課桌的右上角,供監考老師檢查。
(三)補考作弊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9日